【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栖霞市桃村中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校园暴力)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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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与领导

组  长:林春海

副组长:孙立奇

成  员:柳振亭、王树贵、胡志勇、王晓琨、姜军伟、刘向波

职责: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本组成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政教处要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4.保卫科要经常性地对学校保安进行教育,严格执行保安巡逻制度和进出校门的规定,严防不法分子进人校内。 

5.政教处要加强对宿舍值班教师的管理,要求他们坚守岗位,提髙警惕,严禁外人进入学生宿舍。 

6.总务处、校医室要常备一些应急医疗物资。

7.政教处和教导处要加强课堂和晚自习的管理,值班教师发现有学生缺勤要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3.外来人员对本校学生实施绑架。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校长;校长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值班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孙立奇

副组长:王树贵、柳振亭

成员:  保卫人员、保安、级部主任、班主任、

1.组长在赶赴现场途中,为保不出疏漏,再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和门卫电话,并拨打电话通知小组成员赶赴现场。

2.如果正在实施绑架,在场人员应再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命令其余学生迅速回避到宿舍或教室,关好门窗,不得围观。尽可能通过谈判,组织保安人员与之对峙,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到达现场。如果绑架人员威胁杀人要求放行,要记下车牌号码,绑架人员特征,为保学生生命安全应予放行。

3.如果凶手已逃走,学生已受重伤,在场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抢救小组组长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对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在抢救的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的情况和学生被送往医院的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4.如果经校医诊断学生已死亡,则主要是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

(三)联络教育组

组长:  王振

副组长:常晓芳

成员:  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的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胡兆峰

副组长:孙涛

成员: 级部主任和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处副主任、年级副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协助处理死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学生家长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科长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常明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査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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