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
1、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栖霞市中医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栖霞市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合作机构: 栖霞市中医医院
办理流程:
联系方式: 0535-5433620
医联体业务合作单位
栖霞市中医医院
专家介绍:李香波, 肾内科,主治中医师,13589793916。
服务内容:
⑴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⑵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⑶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
⑷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
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办理流程:
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经各专科医师及该专科主任诊治后,认为确需上转者,才能出具转院证明,并附门诊病历,到双向转诊办公室(双转办)登记后盖章。
联系方式:0535-543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