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栖霞市大庆路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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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组织纪律问题的有关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学校教职工组织纪律问题规定如下:

一、全体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及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二、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有严格的组织观念,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凡经学校党支部或校委会研究形成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重大事情必须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不请示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处分。

三、全体教职工要精诚团结、不拉帮结派、不在底下议论他人短长、不搞自由主义。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提倡精神文明,言谈举止要文雅,待人接物要热情有礼貌。

四、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和升旗仪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五、全体教职工要尊重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嘲弄学生。如有此现象发生,视情结给当事人以批评教育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六、任课教师要踏着铃声进教室,不得以个人原因私自调课或让别人代课,不能提前下课。如因此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任课教师严禁坐着讲课,(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不允许随意将学生推出教室、不许擅自给学生停课。严禁教师将手机带入教室,不做任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八、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烟头和其他杂物。爱护公共设施,及时关好门窗,如损坏公物,要按规定赔偿。

九、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不在课堂上穿拖鞋、背心、短裤;不在课堂上说粗话秽语。不得在校内吸烟。

十一、教工子女在校就读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不给任课教师和学校增添麻烦。

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停岗三个月、降聘直至解聘处理。

1.对学校安排的工作和教学任务,不服从或有意怠工,经教育无效并造成损失的。

2.严重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无故误课,随意旷工的。

4.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违反劳动纪律,以及因工作责任心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中毒事故、失盗失火事故等。

5.破坏安定团结,打架斗殴,造谣惑众,酗酒闹事,赌博嫖娼、败坏学校形象的。

6.有偿办校外辅导班,经举报查实的。

7.私自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书籍及其他商品的。

8.未经校长许可私自向学生收钱的。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

(一)请、批假原则

1.事假:因要事非本人处理不行者,可请假。请假时限因事而定。

2.病假:因病必须住院治疗或休养者可请假,但需医疗部门证明。

3.婚假:5天。子女结婚2天假,兄弟姐妹结婚一天假。

4.产假:5个月,放节育环可休假3天,人流手术休假2个周,引产手术休假1个月。

5.丧假:父母(含配偶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者给假3天。祖父、外祖父母去世给假一天。

(二)请、批假规定

1.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2.请假者应先向所在处、室、组负责人申请,然后按规定权限请假;请假半天至一天的,由分管副校级领导批假条;请假一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假条;到校后请假离校的,假条均交保卫科,作为出校凭证,在校外打电话或捎信请假者,事后要补假条,交办公室。

3.因公外出也要办理请假手续(假条注明公事)。

4.请假影响课程,由教务处与年级组协商安排。

5.需续假者,应于假期满前申请续假,并按规定另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6.凡请假者,假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批假领导处销假。

7.不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校上班或上班后随意离开学校;请假与事实不符,找别人捎假捎假人忘了或打电话给领导而没传给领导均为旷工。

二、坐班

(一)总体要求:

1.按时上、下班,教职工上午在7:30后到校,下午在预备钟前10分钟后到校,即为迟到;在放学钟响前离校,即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为旷工。

2.教师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无课时必须在办公室备课、批改,遵守办公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备课、批改。

3.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有事短时外出,必须事先告知本处、室、组负责人,并与分管领导请假。

4.办公时间无事不得乱窜办公室,有事要处理应尽量缩短逗留时间。

(二)检查办法:

1.每天由值班领导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考勤记录,凡迟到、早退者均应记录在案,短时外出请假者按请事假处理。

2.每天上午8点前,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级部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负责将本处室人员到岗及请假情况上报到学校领导干部群。

3.保卫科要认真查验请假条,外出教师一律凭假条外出,如无假条私自外出,一经查实每次罚款50元,保卫科有关责任人同等处理。办公室要每天收取保卫科的假条。

4.由值班领导对教职工出勤及坐班情况每天上、下午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时除上课教师(以课程表为准)及请假者(以假条为准)外,不管有什么情况,因何理由,只要不在办公室均按脱岗处理。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

1.每月办公室将教职工考勤情况统计汇总并书面通报一次。

2.将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评。

①迟到、早退3次以内不扣考核分;超过三次,每超一次扣0.1分。

②一学期请病假五天以内,只记录不扣考核分,超过五天,每超一天扣考核分0.1分

③一学期请事假两天以内,只记录不扣考核分,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考核分0.1分。

④不请假、请假没经批准而不到校上班或上班后随意离开学校、请假与事实不符、找人捎假忘了而没传达给领导均为旷工;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为旷工;教师迟课、随意离开课堂10分钟按旷工一节课处理。旷工一节课扣考核分2分;旷工一天扣考核分10分。

⑤脱岗一次扣0.5分。

⑥教职工婚、丧法定假、产假及因公外出办事,只记录不扣分。

3.考核分每学期随教职工考核扣除,罚款在学期结束后扣除。

教职工值勤制度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值勤制度。

一、值勤人员的组成

每个教职工都有管理、教育学生的职责,每个教职工都有义务承担值勤任务。

二、值勤岗位的设置及责任区划分

本着离办公室就近的原则安排值勤岗位。由于各处、室、组的位置和人数不同,部分教师需要到别的楼层值勤。教学楼每个楼层在中楼梯设置岗位,楼层平台为下层责任区。

三、值勤人员职责

1.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学生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所负责的区域内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记录并及时督促清扫。

3.对所负责的区域内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记录和指导。

4.课间时间对所负责区域内学生的人身安全负有监护责任(若发生事故将追究值勤教师的责任)。

5.课间操和课外活动、课间时,对各班的队伍负有指挥、疏导的责任。

6.对学生违纪和违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现象,应当场予以制止并记录,并根据《大庆路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考核若干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如实记录违规事实和应扣的分数。

四、值勤上岗时间

1.值勤教师在岗时间为当值日的课前和每一个课间时间,包括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2.值勤教师在当值日,楼内必须于学生进校门前到岗,楼外提前10分钟到岗。

3.每节课下课后一分钟(以铃响开始计时)内必须到岗。

五、几项要求

1.缺岗扣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当值日时若有事请假,必须提前找人调岗并报政教处批准。

3.值勤教师值日时必须戴证上岗。

六、对值勤情况的检查评估和处理

1.学校成立值勤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和不定时抽查。

2.学校对各教师的值勤情况的检查,定期予以通报,通报发至各处、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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