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相关途径

日期:2025-02-04      来源: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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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我院医患关系科是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3楼,电话:0535-7232265

二、申请人民调解

烟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烟台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17-3-4,电话:0535-6678058

三、申请行政调解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电话:0535-6247776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莱阳市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烟台市莱阳市古城路19号,电话:0535-73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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