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普及控烟知识,提高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控烟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本机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加大教育宣传,开展督导评估。
二、本机构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不得在本机构内所有区域吸烟。
三、在本机构内张贴禁烟标识。
四、实行烟源控制制度。本机构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患者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本机构职工、患者等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禁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
八、本机构职工均为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实行控烟宣传制度,对在本机构内吸烟的人员,全体职工均有责任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设置戒烟门诊,举办戒烟知识讲座,传授戒烟方法和技巧。
十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控烟监督员。各部门负责人、科主任作为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的禁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