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饮水安全管理,保证师生饮水健康及饮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年将饮用水水样送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2.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工作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检查一次饮水设施的运行情况,测量出水的温度。
3.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景响。
4.直饮水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5.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和直饮机滤芯的更换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6.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7.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8.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9.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10.在学校节假日里等不使用饮水设施时,应关闭水源、电源,重新启用时应清理后再使用。
11.加强饮水设施防盗、防冻、防火管理,配备相关的设备加油防护。
12.加强宣传,让师生熟悉饮水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饮水机上方控制开关处张贴警示标志。
招远市丽湖学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