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于希东
副组长:邹云霞 王少莉 孙秀丽
组 员:王进 孙晓玉 王晓燕 秦琦 李纲 温少娟 孙葵凤 宋佳霏 各年级主任 各班主任
二、报告与报警
1.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课内外发生的由当事人直接向班主任、安全办和分管校长报告。
2.凡出现重大恶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校长,由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要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应急与处理
1.接报后,有关领导、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不管是什么样的校园意外伤害,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护理,直至移交给家长为止。
4.如果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
5.应急处理过后,学校应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发原因。
四、注意事项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学校要对学生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储备金,存放在会计室。
5.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关手机,学校值日领导当班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招远市龙馨学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