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招远市龙馨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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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实验室应有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2.教学仪器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3.要根据仪器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账目,设仪器设备总账、分类账、明细账。严格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要及时清点、验收、入账、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5.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齐。

6.实验室仪器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要登记、签字。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7.每学期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大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拟报废的仪器设备,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8.能正确使用实验室内的灭火器,急救箱和急救药品不准移作他用。

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


招远市龙馨学校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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