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流程
检验须知
(一)饿血抽血时间一般为早晨9时前,如就诊前未进餐的患者,为方便您的就诊,仍可抽血。
(二)为方便上班和上学的患者,检验科早晨7:30开始工作,门诊患者需查大便、小便常规时,检验科为您备有一次性盛装器皿。
(三)肝功能受检者,请在抽血前三天保持平时饮食习惯,抽血前十二小时禁食(可饮少量水、血脂受检者,抽血前二周保持平时饮食习惯,24小时内不饮酒,12小时内禁食(可饮少量水)需作细菌培养、药敏检查的患者,以及需涂片染色查抗酸杆菌、淋球菌、霉菌等患者,请到检验科微生物室领取一次性无菌器皿,标本留取具体事项请向微生物室工作人员咨询。
检验注意事项:
(一)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临床检验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实验室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三)临床检验实验室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四)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常规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全血检测升华项目≤30分钟;生化等血清项目报告发出时间≤60分钟;免疫、生化等检查报告发出时间≤6小时。
(五)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指控、参加室间质评,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血液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细菌室间质评全年鉴定正确率≥80%。没有质控的临床检验项目或科研项目,不得以创收为目的,不得向临床出具检验报告。
(六)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发报告前核对病人姓名、标本编号、检测项目及检验结果是否有误,报告单不得涂改,检查无误后方能签字。发现异常情况,主动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
(七)遵守检验项目和监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监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
检验报告获取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告获取方式:
检验科室统一送至门诊接诊医生处。
放射科
检查流程:
检查须知:
(一)CR检查之前,应除去检查部位的首饰、挂件、帽子、膏药等物品;头颈部、鼻窦的检查应摘下假牙;腹部及腰椎检查应除下腰带、手机、钥匙,金属拉链的裤子应当向下拉远离扫面范围,以免造成伪影,影响CR图像质量。
(二)检查过程中,须保持体位不动,避免产生运动伪影。胸部、腹部CR检查应注意听设备语音指令吸气及憋气。
检查注意事项:
(一)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避免行此项检查。
(二)在实施检查过程中,非受检者不要进入机房;确因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护时,有权向医务人员索要防护用品,对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报告获取时间:门、急诊:C R摄片:检查完成后半个小时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住院患者:当天上午下班或下午下班前
报告获取方式:
门、急诊患者:门诊楼一楼东头放射科
住 院 患 者:门诊楼一楼医生办公室
彩超室
检查须知:
(一)腹部超声检查,比如肝脏、胆系、胰腺、脾脏检查,要求病人在检查前空腹8小时以上,尤其是胆系检查,前一天的晚餐也应该避免油腻、高蛋白的饮食;
(二)比如膀胱、前列腺、子宫及附件等器官检查,则需要患者憋尿充盈膀胱,制造一个声窗,增加超声波的穿透力;
检查注意事项:
(一)女性朋友检查时,为检查方便,应避免穿连体衣裤。
(二)禁止胎儿性别检查。
报告获取时间:门、急诊:超声检查结果随检随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住院患者:当天上午下班或下午下班前
报告获取方式:
门、急诊患者:门诊楼一楼东头彩超室
住 院 患 者:门诊楼一楼医生办公室
多普勒室
检查须知:
(一)头部多普勒检查,请患者摘除头部以及耳部饰物,为保证检查效果,必要时剃去耳上部分头发;
(二)颈部多普勒检查检查,请患者去除颈部饰物,为保证检查效果,必要时剃去颈上部分头发;
检查注意事项:
(一)检查时除去检查部位的首饰、挂件、帽子、膏药等物品。
(二)检查过程中,须保持体位不动,均匀呼吸,非必要情况下请噤声。
报告获取时间:门、急诊:超声检查结果随检随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住院患者:当天上午下班或下午下班前
报告获取方式:
门、急诊患者:门诊楼一楼东头多普勒室
住 院 患 者:门诊楼一楼医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