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张星镇宋家卫生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日期:2025-01-08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抓好卫计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医院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杨伟山院长任组长,吕瑞军、路晓晓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是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小组成员,对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制度抓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做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

3、继续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活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医患关系,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细化考评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5、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内涵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治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6、深入开展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认真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乱纪行为。

7、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及时处理群众关于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以上制度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各科室要把贯彻执行行风建设的情况列为年度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院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小组对各科室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未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职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