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程序:
1、医疗投诉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进行记录,并告知答复时间。
3、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4、由办公室在两日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5、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反馈科室和当事人。
投诉地点:莱阳市皮肤病防治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5-7261519
上级部门: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35-7286795
接待时间:5至9月份: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10至4月份: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