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健康教育制度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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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向门诊病人传播相关健康知识,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入院教育、治疗过程中教育和出院教育,提高人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等。

二、设立便民服务台为健康咨询台,解答来询者提出的各种健康问题,帮助个人避免或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做出健康行为决策,增进大众的身心健康,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

三、有针对性制作疾病预防控制教育宣传资料,发给病人,增强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向市民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同时,通过送医下乡、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

五、加强反吸烟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利用宣传栏、贴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配合爱卫会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六、做好对科室健康教育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通过对医务人员、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测试,进行评价与总结,并督促其整改,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的提高与完善。

七、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做到条理分明,查阅方便,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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