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事项
一、患者(儿童尚未办理身份证除外)初次就诊时,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名登记建档,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二、就诊、结算等环节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三、严禁使用他人证件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四、院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请保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有秩序就诊。
五、就诊时请向医生说明参保情况,以保障参保患者能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六、请如实陈述病情、过敏史等,以免误诊。
七、就诊期间请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八、如果需要帮助,请联系导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