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处理程序:
1.办公室接待人员及时向当事部门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后向投诉人提出处理意见。
2.一般问题能当场核查处理的,双方当场协商处理。
3.投诉较为复杂的,向分管领导汇报,一般5-7个工作日内要向投诉人提出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4.涉及医疗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鉴定处理。
二、电话投诉:0535-6771056
三、现场投诉地点:莱山区第二人民医院三楼办公室
四、投诉接待科室:办公室,电话:0535-6771056
五、接待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