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现场医疗保障
1、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药品等。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种现场:1名医师、1名护士:其他接种现场(含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时接种点等):1名医师、2名护士。
3、医疗机构外的临时接种点要安排1辆120救护车在现场值守。
二、疫苗接种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信息登记、“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程序,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接种者发生严重异常反应
严重异常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
四、立即采取应急处置
接种点暂停接种工作,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维持接种者生命体征稳定。
五、转诊和救治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尽快将病人送至抢救室抢救。
2、不具备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尽快将患者就近转至辖区内定点救治医院进一步治疗。
六、恢复接种工作
待完成应急处置,急救人员补充到位后,再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