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校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按照上级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恐怖分子在我校实施恐怖、暴力袭击,给校园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核爆炸、核辐射、化学毒剂等对学校进行袭击的;
2.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3.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4.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学校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学校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系统应对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区委、区政府反恐防暴工作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教体局。学校主要领导是反恐、防暴工作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6.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协助职能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
7.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燕
副组长:刘红伟、吕海滨、张涛、高海峰
组 员:毛会彬、孙晓磊、柳林、冷志延 张永芳、于志强、秦伟 张昌贵、辛绍梅、臧丹凤、刘于琦、乔梦泽、谢洋、班主任及校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为指挥协调组、现场处置与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联络组。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校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内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指挥和协调。制订学校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反恐防暴工作责任制;强化监测与预警,检查、督促学校反恐防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1.指挥协调组
组长:刘红伟
成员:柳林、秦伟、毛会彬
负责事故处置全过程中各种决策的及时发布,积极协助区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展开救护、调查、处理等工作。
2.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 张涛
成员: 于志强、孙晓磊、张昌贵
负责现场施救、现场保护、事态控制,协同执法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人等其他善后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红伟
成员: 徐栋、曲建新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车辆的调配及资金的调拨。
4.联络组
组长: 刘红伟
成员: 张广丽、张永芳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上、下级的联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按规定上报有关的事故材料。
三、处置措施
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报告
掌握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职能部门和教体局报告,不得延误,同时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学校在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教体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应迅速调集本校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必要时申请区委、区政府调动公安、民政、住建、交通、工信、生态环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予以支援,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师生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控制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察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
学校在受到恐怖袭击初期,因种种原因使得信息未能上报或无法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要依据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首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其次确保校园重点部位和敏感部位的安全;再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在接到上级指示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3.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学校要根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暴力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必要时经上级部门同意,可暂时关闭学校。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暴力犯罪活动,为党和政府提供相关情报线索,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四、信息发布
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暴力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区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统一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
五、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情绪稳定,尽可能减少恐怖、暴力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学校要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第四章 处置工作保障
一、日常防范
1.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以及各种爆炸物品、生物及化学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完善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2.学校要加强有关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怖、暴力袭击的意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暴力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防暴斗争的积极性,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二、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学校要按照本预案和上级有关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防暴实战能力。
第五章 附 则
本预案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