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福惠小学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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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福惠小学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 、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 因人为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和 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各种突发性事故等。

二、学校突发自然灾害紧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金凯

副组 长: 张浩 卢媛

组 员: 杨福忠 王乐志   仇聪聪  柳春兰 李晓雯

三、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办法:

1、 成立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紧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 张浩

副 组 长: 杨福忠 王乐志 仇聪聪

组 员:  于荷 王道其 王祖辉 钟予浛

2、 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和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学校重大活动有预案和报批制度,对事关学校师生

安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3、 一 旦学校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和办法作应急处理:

(1) 事故发生时,学校要保持镇静, 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

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校领导及有关干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

(5)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四、事故发生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处理后,须及时将事发的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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