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符合资助政策的在校学生,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特困供养等特殊学生全部纳入范围。
二、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学段学生生活费补助:非寄宿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625元。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每学年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三)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四)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等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意见,报认定小组审核。
(五)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六)学校总务处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八)将学校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烟台市学生资助平台。
(十)生活费补助由教体局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中。
四、咨询电话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2909733
招远市温泉学校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