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锦绣小学防溺水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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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校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希望全体家长积极配合实施,确保全体同学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成立以杨建维校长为组长、中层以上领导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并与各位家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向家长发放《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的宣传材料,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2)利用校园广播室、班队会、升旗仪式、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学校实行严格的门卫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学校实行午休期间,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执勤学生进行经常性检查,坚决杜绝学生早到校,并防止学生到沟渠水塘戏水,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午休习惯。

3)规范放学路队。放学时负责路队管理的教师要清点好路队人数,把路队护送到指定地点,教育学生按时回家,严禁到有水的地方玩水。

4)要求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在学生当中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6)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三、 预防预案:

1.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和课间短会,加强宣传。

2.在教师例会中,强调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班主任在班级中加强宣传。

3.每学期,班主任在班级中召开防溺水安全主题班会加强宣传。

4.组织学生学习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5.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馆游泳,须有家长陪同。

四、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2.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4.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5.班主任等相关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到学校,若因延误发生更严重的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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