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夏邱镇中心小学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教学评价相关规定

日期:2024-09-25     

字号:

莱州市夏邱镇中心小学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教学评价相关规定

(2024.6.3修订)

严格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行为,重视并发挥考试的诊断、反馈、矫正功能,促进教学改革。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竞赛外,不组织期中考试,学科单元测试实行无分数评价,期末测试由学校组织, 考试成绩以实行等级呈现。

1.中心小学考评各小学,对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2.建立健全对教师的学年任期考评制度。要对教师的师德、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绩、工作量及考勤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该项考核要加强形成性管理,要根据学校年初制定的教学管理目标,定期考查、分项附分,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

3.中心对各小学的考评每学年一次,考核方式要科学。无论是组织对学校的考核,还是学校对教师的考核,都要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反应。

4.搞好全面的学科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是检查教学效果,了解教学情况,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1)单元达标。运用“单元测试题”,由年级学科组统一组织检测,学校教导处要随时检查各年级单元过关情况。本着“实效性、可操作性”原则,单元检测要有必要的质量分析成绩登记和讲评教案。

(2)期末检测。学期结束,由各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查。语文、数学、英语为考试学科,其它为考查学科,实行分项考试,等级评价,一二年级实行“乐考。学年终考试一般由各校按照市教研室规定自行严密组织,检测成绩等级出现,不排名次。

(3)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完善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平台,记录学生成长足迹,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5.禁止组织或参加各种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级考试等活动。减少考试次数,取消月考、周考等过于频繁的考试,禁止以考代教,以考代练。

6.合理使用考试结果,严禁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公布名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