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指导思想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指示精神,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应急组织的职责
学校应急救援小组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派出所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1.现场值班主任职责
(1)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2)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3)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4)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2.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刘均红
组员:张祖海 姜先庆 刘凯鹏
组员:中层领导、各班班主任。
3.应急责任制
(1)食堂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领导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救助工作。
三、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
校园内发生因集体用餐导致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情形,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供餐活动,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四、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发布、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挠、干涉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对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提出申诉。
五、具体处置流程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伙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学校医生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上级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