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古柳中心初级中学建筑物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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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和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置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校长领导学校应急指挥,各成员分工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政教处  班主任

2.办事机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①执行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教育系统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和指示;

②负责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筑物倒塌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③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作出应急处理建议;

④联系市应急指挥中心各对已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和帮助;

⑤加强和市教育局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调机制。

三、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建筑物倒塌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教体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教体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

五、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及教体局。

2.事故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后,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开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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