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除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对各类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避免事态扩大;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4.以人为本,专业处置。处置各类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突发恐怖分子袭击事件后,对生物战剂、化学毒剂、爆炸装置的处置由公安、消防等专业反恐人员进行。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张胜洁 校长
副组长:胡克高 分管安全副校长
组员:邴少翠 大秦家初中分管安全副校长
陈韶峰 大秦家初中安全负责人
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为组员。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校级应急预案;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专业力量支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情况;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
1.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2.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筑牢维护学校安全的首道防线。
3.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的各项防范措施。
学校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早、午、晚学校教师值班管理,做到及时到岗,认真巡查。
4.学校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护导制度,明确值班安排,在上下学时段组织学校领导、值班教师、专职保安员、志愿者在岗值守,维护秩序。
5.学校应与属地派出所、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研究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6.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包括反恐防暴在内的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定期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8.做好应对社会安全类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9.根据维护稳定形势和预警信息类别,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必要的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二)预警
1.学校要经常排查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情分析,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
2.学校在接到各级政法、公安、应急管理、教育、消防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后,要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三)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室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应立即向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属地政府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45分钟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属地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
(2)过程报告。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大事件(Ⅲ级)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后,学校、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在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学校通过电话报告相关情况后,应于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4.信息发布
(1)原则上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属地政府或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统一发布,学校未经审批授权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信息。
(2)经审批,学校可以发布社会安全类事件相关信息时,要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按照有利于稳定的原则严格把握。
四、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报警报告。在暴恐分子袭击学校、精神病人和报复社会人员袭击学校以及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中,有学生受到意外伤害时,学校要立即拨打110、120,组织人员对受伤学生进行初步医疗救助,并立即将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家长或亲属。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应急抢险组要迅速将受到伤害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区域。
(2)医疗救护组要立即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检查,根据受伤情况进行清理伤口、消毒、包扎等初步医疗救助。如果伤情严重,要立即送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医院派专业力量到学校救治受伤学生。
(3)因暴徒堵门、群体围攻等原因造成救护车辆无法正常进出校门时,要立即向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专业力量援助。
(4)及时和受伤学生的家长或亲属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3.善后工作
(1)学校要组织人员到医院,协助家长做好对受伤住院学生的陪护工作。
(2)学校要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抚慰工作。
(3)学校要协助家长和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医疗费和保险理赔等问题。
(4)学校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适当给予学生一定的人道主义援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5)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6)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招远市大秦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