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大秦家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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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禁组织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排队。

2. 对学生进行的质量检测,以等次的形式给学生以评价。

3. 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考试,一次期末考试,严密组织好期中、期末检测,不得组织周考、月考等任何统考。其他时间不准组织学生考试;不得跨校、跨镇组织联考。

4. 学业考试的组织工作,须依照教研室的有关规定,严格制度、严格程序,达到公平、公正,保证考风考纪优良。

5. 考试要以检查学生能力为主,减少记忆、抄写性的单纯训练。

6. 每个单元完成后要进行单元检测,搞好质量分析。

7. 对考试不达标的学生允许再考,直到合格为止。

8. 不准对考试中出现失误的学生训斥和挖苦,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招远市大秦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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