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食物中毒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内一旦发生,将直接影响到广大师生的健康,并严重威胁着生命安全。为确保学校内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并紧急处理好中毒者,正确控制处理中毒食品,做好食物中毒的紧急报告,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 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群体性食物中毒的知识预防和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学校传染病的防治、管理,组织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管理。
2.及时发现,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做好中毒食品的控制和处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损害程度。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配合医疗机构做好病例转送与救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应对群体性食物中毒,建立健全我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成立群体性食品中毒防治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组、督查组,构成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治组织指挥系统,负责指挥,协调全校开展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救治和控制工作。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食堂从业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指导开展预防性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督查组
组长:校长
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应急响应
(一)食物中毒判断
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而出现相似的中毒症状,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后,发病很快停止,一般人与人之间无直接传染。
(二)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在1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市教育和体育局报告。
(三)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进食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2.收集病人的呕吐物或腹泻物、中毒食品,以备检验;
3.协助医疗机构对已中毒者进行救治。
(四)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组织保安人员保护现场:
2.封存现场,造成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相关餐饮器具设备;
3.为控制食物中毒范围,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并销毁已售出已造成中毒后果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预防组成员应做好监督工作。
(五)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的餐具和容器,以及贮存过食物的冰箱,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相应消毒处理。可采用煮沸消毒法或含氯化学消毒液浸泡消毒;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可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六)调查处理
预防组成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布控措施,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现场调查及处理工作,加强中毒情况监测,动态观察,并及时将综合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七)结束响应
本例治愈病人出院后三天且无新发病例出现,由校领导小组宣布结束本次事件应急响应,预防组成员要做好相关总结工作,将事件及教训及时通报全校,并于七日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八)应急处理规范
1.停止供应
2.报告
(1)患者人数、症状、首发时间;
(2)校名、负责人、责任人、地点、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及采取措施;
(4)报告时间与报告人;
(5)做好书面记录。
3.救治病人,登录并通知家长
4.保护现场(食品、原料、设备、器具)
5.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样品)
6.控制事态(维持秩序,卫生、公安、工商等介入,解决此次就餐)
7.保险介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我校要把群体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组成一把手牵头的预防应急领导小组。
(二)制度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校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三)人员保障
组成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治应急预备队,广泛开展培训,从思想上根本重视,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