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组 员各级部主任 班主任
第二条 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教育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 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1.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 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 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 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发生意外;
7. 实验操作不当;
8. 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第四条 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办公室为主负责)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指挥部组成及分工
总指挥:校长
副指挥:副校长
指挥部下设如下机构:
1.办公室:分管安全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各年级负责人。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做好学校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督查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对外发布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工作,调配车辆、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兼职校医兼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协调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内全力抢救伤员。
3.物资保障组:后勤主任组长。负责现场应急物资、必要仪器器材、资金、食品、饮用水供应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4.善后处理组:校长任组长,成员有门卫、任课老师。负责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和恢复工作,及时稳定教育、教学秩序。
招远市阜山镇周家庄子学校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