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做好校园防汛、防台风、防御山洪灾害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应急预案体系,有效防范和处置汛期学校安全突发事件,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安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招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招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招远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包括:风、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及汛期发生的河流洪水、山洪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师生利益作为防汛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加强校园日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贯彻“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学校在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和体育局领导下对防汛工作进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组长:刘玉峰 校 长
成员:曹香娜 副书记
隋爱锋 政教主任
张雪芹 安全办公室主任
王晓英 工会副主席
王 林 总务主任
曹海澜 教导副主任
姜雪静 教导副主任
秦绍娜 政教副主任
(各级部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自救防护、疏散演练、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避险意识和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参加教育体育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重要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3.在灾情预警发布后,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避险、自救防护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统一指挥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领导、指挥、调度和有关命令发布。
4.灾后,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投入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5.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灾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6.负责教育体育局防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制定和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3.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防汛知识的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
5.负责防汛应急总结、报告及上呈下达,灾情上报等工作。
6.协调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
7.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教育体育局防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抢险救灾机构
调度联络组:
组长:张雪芹
成员:袁婷 姜雪
主要职责:1.负责与受灾现场抢险救灾各有关成员保持联系;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灾情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信息工作;3.负责处理预案启动后救灾指挥部的日常事务;4.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5.加强舆情监控,配合宣传部门进行正面宣传。
抢险救援组:
组长:王晓英
成员:郭琦 张志强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现场自救防护;2.协调公安、交通、消防等相关单位开展人员救援、疏散和财产的保护;3.配合卫健部门抢救、护理受伤人员,做好疫情的防治与控制;4.负责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抢救的组织工作。
维稳调查组:
组长:曹香娜
成员:曹海澜
主要职责: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校园秩序,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相关事故责任的调查追究,责任人的处理工作。
第四组: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林
副组长:郭琦 王英 路婧
主要职责:1.负责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饮水等调度和安排工作;2.协调电力、水利、电信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通讯畅通及应急救援设施正常使用;3.负责救灾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统计、重建工作。
机动组:
组长:姜雪静
成员:秦绍娜 顾颖
职责:1.负责组织灾后的现场清理;2.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安抚工作,恢复教学秩序负责事故调查和各种善后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加强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预警指令,接到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的预警信息后,立即将预警信息通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师生,并组织力量对校园重点部位进行巡查,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应对措施。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汛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和街道办事处。正常工作时间报告至应急办公室,电话:8246339;节假日和夜间报告至市教育和体育局值班室,电话:8213513。同时,积极做好应急防御、救援、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重点做好现场救助、信息报告和校内通报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Ⅰ级(特别重大险情)和Ⅱ级(重大险情)应急响应:事发地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市教育和体育局立即启动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市有关部门。
2.Ⅲ级(较大险情)应急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导市教育和体育局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教育局。
3.Ⅳ级(一般险情)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教育局。
(三)应急终止。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和危害已经消除后,领导小组应宣布应急终止。
五、应急保障
(一)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开展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自救防护、避险逃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避险逃生的能力。汛期前应组织教师进行预案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熟悉预案各环节,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二)应急人员保障。险情发生后,应组织教职工应急抢险队伍,保证人力支持;同时,要加强联防联控,共同救灾。学校根据险情的性质和实际,可以组织本校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救;但不得组织已处在安全地带的学生进入危险地方参加处置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处置工作。
(三)落实责任。将防汛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各班级、各部门、各教师,层层签定责任状,让所有教师知道在疏散避险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四)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密切关注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旗杆、树木、线路、体育设施等安全情况;检查教室、功能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校内排水沟及校外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
(五)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实行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值守,随时了解天气动态,及时传递雨情、水情,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极端恶劣天气,实行一把手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情况信息,对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和体育局。防汛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的领导移动电话应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上下学遇大雨期间,必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必要时学校可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和停课等措施,确保学生汛期上下学安全。
(六)物资,医疗,生活保障。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备足沙石、麻袋、铁锹等防汛抢险必备的各类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做好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做好预防疾病流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和民政等部门的联络,确保涉事师生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七)避难场所保障。指定、提供或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安全区域疏散或安置师生。
(八)交通运输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六、后期处置
(一)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体育局,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二)对在应对防汛抗灾救援过程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逃避责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