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三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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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三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连阴雨(雪)、高温、干旱、龙卷风、寒潮、低温、霜冻、雾霾、风暴潮、海啸、江河水库决堤、森林火灾、重大生物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危险品燃爆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煤、气、油等安全事故;师生大型群体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事故;校车等重大交通事故;学生坠楼、溺水、触电、集体离校出走等安全事故;学生实践、实习、研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校园及周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集体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师生急性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 级(一般)。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工作原则

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一般遵循下列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为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必须作出“第一反应”,“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属地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全力控制局面,力争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把事件控制在学校,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造成更大的混乱甚至失控。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从保护师生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事件。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员: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1)学校发生公共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事件。(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3)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随时收集、掌握、分析有关信息,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重要信息和建议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5)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6)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保科,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1)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2)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了解事件最新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3)根据事件现场信息,通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开展工作。必要时,协助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机动力量参加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督促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落实应急处置工作任务。(5)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置指令,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6)负责领导小组各项会议的召集和记录,掌握事件处理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7)督促有关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8)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组:由校长任组长,所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当校长不在现场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主要负责指挥和组织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应急抢险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和学校年轻体壮的老师为组员。主要负责灾害发生后,迅速实施搬移倒塌物体、维修设施设备、清理障碍物等应急响应。   

3)警戒疏散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年级组主任、安保科科长、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保安员为组员。主要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防疫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为组员,主要负责协调卫生、疾控等部门做好伤员抢救、医治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处、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主要负责做好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物资、水、食品、住宿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安抚组: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年级组等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以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为组员,主要负责做好师生安抚工作,和受伤害学生家长的陪同接待工作、安抚工作、后续赔偿处置工作等。

7)调查处置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安保科、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主要负责信息收集、预警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中事后要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依据调查过程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鉴定报告等,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8)宣传报道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安保科、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处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宣传报道、舆情应对等方面工作。

三、预测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

学校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等制度,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风险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发布

依据预测分析结果和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信息的发布。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准确地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平台,对师生、学生家长发布灾情警报,明确灾情警报发布的权限和程序。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将事故发生、处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2.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将简要情况报告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由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学校参加应急处置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和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当事件不能有效控制,发展为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超出本预案处置能力时,报经属地政府同意,由属地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利用全市资源参与救援和处置。

4.应急终止: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和危害已经消除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工作内容

1.要重点做好现场救助、信息报告和校内通报等工作。

现场救助主要包括: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2.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汇报,请求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原则

事件发生后,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报告。信息内容客观实,不漏报、瞒报、谎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一般事件发生后,要在45分钟内主管教育部门及属地政府报告;对于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力争在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电话报告20分钟内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等。

2.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评估。

3.学校、属地政府等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事件涉及师生家属以及校内外公众和媒体等方面反应。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宜。

6.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下步打算。

7.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8.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四)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拟写新闻统发稿,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统一向事件涉及师生家属以及媒体和社会发布。

、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事件发生后,要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事件现场通讯畅通;要加强与当地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讯运营企业的协调,确保事件信息及时向师生发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各年级组长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办公室专24小时值班。

(二)应急人员保障

事件发生后,组织教职工应急抢险队伍,保证人力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驻军、社会团体、有关单位以及志愿者的联络,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实际,可以组织本校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救;但不得组织已处在安全地带的学生进入危险地方参加处置工作。

(三)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要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处置物资充足。

(四)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加大对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投入,必要时请专家介入,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络,加强对校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教学设备的安全保卫,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六)避难场所保障

指定、提供或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安全区域疏散或安置师生。

(七)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八)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做好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做好预防疾病流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九)生活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民政等部门的联络,确保事件发生后师生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理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开展保险理赔工作,对涉事人员尽可能提供心理干预及司法援助。做好疫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加强对各类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二)调查与评估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形成书面报告报主管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奖惩与处罚

对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或漏报重要情况以及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决定。各处室、年级组和工作小组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随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和人员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

 员: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保科,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担任。

 

 

 

 

 

 

 

 

 

 

 

 

 

 

 

附件2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人员名单

1.现场指挥组人员名单

 长:李丽云(党委书记)18660080861

姜庆燕(校长)13589890097

副组长:郝广庆(副校长)18615026016

张美萍(副校长)15954591908

佀传良(副校长)18660585559

娄金刚(副校长)13081621806

 伟(副校长)17753529277

 员:毕晓燕(学部主任)18553526237

高海玲(学部主任)13854503805

杨新萍(学部主任)13615352222

 杰(学部主任)13606447066

刘东志(学部主任)13606459870

曲朝霞(学部主任)15653876920

盖艳芹(办公室副主任)15853535811

 涛(教务主任)13606459870

王丽萍(教研室主任)15949896559

贾明鹏(德育处主任)13792550186

杨秀霞(总务主任)15688537197

张腾飞(安保副主任)15653595511

2.应急抢险组人员名单

组长:郝广庆(副校长)18615026016

成员:杨秀霞(总务主任)15688537197

梅宁尉(总务副主任)13863840289

毕晓燕(学部主任)18553526237

高海玲(学部主任)13854503805

杨新萍(学部主任)13615352222

 杰(学部主任)13606447066

刘东志(学部主任)13606459870

曲朝霞(学部主任)15653876920

3.警戒疏散组人员名单

组长:祁  伟(副校长)17753529277

成员:张腾飞(安保副主任)15653595511

      张威威(职员)15589576158

4.医疗救护组人员名单

组长:郝广庆(副校长)18615026016

成员:盖艳芹(办公室副主任)15853535811

毕晓燕(学部主任)18553526237

高海玲(学部主任)13854503805

杨新萍(学部主任)13615352222

 杰(学部主任)13606447066

刘东志(学部主任)13606459870

曲朝霞(学部主任)15653876920

5.后勤保障组人员名单

组长:郝广庆(副校长)18615026016

成员:杨秀霞(总务主任)15688537197

梅宁尉(总务副主任)13863840289

6.善后安抚组人员名单

组长:姜庆燕(副校长)13589890097

成员:郝广庆(副校长)18615026016

张美萍(副校长)15954591908

佀传良(副校长)18660585559

娄金刚(副校长)13081621806

 伟(副校长)17753529277

7.调查处置人员名单

组长:祁  伟(副校长)17753529277

成员:毕晓燕(学部主任)18553526237

高海玲(学部主任)13854503805

杨新萍(学部主任)13615352222

 杰(学部主任)13606447066

刘东志(学部主任)13606459870

曲朝霞(学部主任)15653876920

贾明鹏(德育处主任)13792550186

张腾飞(安保副主任)15653595511

8.宣传报道组人员名单

组长:郝广庆(副校长)18615026016  

成员:盖艳芹(办公室副主任)15853535811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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