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教育,养成从小爱劳动的习惯,为保证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安全有序,特制定《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刁丽梅
副组长:葛福民 邢其锋
成 员:各班主任、跟班教师
二、学生活动安全教育与组织管理
要求参加活动的老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1、组长负责交通工具的安排,其他教师、学生杜绝使用除步行以外的交通工具。
2、社会实践活动之前要对学生的身体情况进行调查,身体不适者经书面请假后可以不参加活动。
3、德育处须认真组织班主任对学生加强安全、文明、纪律教育,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4、各班级可自行备用一些简单预防意外药品(如:红药水、创可贴、正气水等)。
5、不允许任何教师请假;不允许学生走捷径或不假离队、不假提前独自到达活动场地。
6、活动中,要求全体教师不允许喝酒、打牌;往返过程中,不允许骑摩托车、自行车等。
教育学生:
1、来回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在野外不能私自用火;注意行动安全,强化安全预测,禁止冒险。
2、服从教师的统一指挥,不擅自行动。
3、要注重文明形象,爱护景区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遵守景区有关规定。
4、活动期间发扬团结、合作、互助精神,要相互照顾,集体活动,不要单独行动;
5、讲究言行举止文明。
6、活动中发生意外或困难,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7、活动中,做到三人以上成行,杜绝单独行动。
安全责任人:
班主任及跟班任课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必须做到全程管理。
1、出发、到达目的地、活动过程中、返回集合时以及返回学校时,务必及时清点学生人数。
2、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活动分组工作,8-10人一组(1—3年级由班主任分组,并由班主任、跟班教师亲自担任组长),指定好活动组组长,明确活动期间组长的管理职责,要求组长带好组员,按规定活动,使用生产工具时规范操作。在规定地点准时集合。
3、活动期间领导、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加强巡视,发现不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教育阻止。
4、班主任及跟班老师同学生一起步行回校,不得搭乘其他的交通工具。
三、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班主任马上与社会实践活动地点附近的诊所、医院联系及时送治;如果社会实践活动地点附近没有诊所或医院,也应视情况及时雇车把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及时医治。
2、班主任应将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并有其他学生签名证明。
3、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到医院。
4、联系领导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