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复粹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日期: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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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 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学习贯彻《未成年人 保护法》,关心爱护学生,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 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 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 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适时结合各学科 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安 全教育。

5.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 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

6.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 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 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 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7.教师要依法施教,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 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 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 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8.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9.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室消毒、入学测温、监测重 点人群等工作,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10.课堂教学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立即按应急预案进 行处置,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向分管领导如实汇报,尽最大 努力减少损失和伤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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