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招远市罗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9-01      来源: 招远市罗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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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使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学校用火用电的安全,现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的领导,将各年级、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分工到组,责任到人,定时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广播和讲座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控制用火用电,防患于未然。

三、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制定不同情况的应急救援措施:发生火灾要及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救火,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火势;平日要确保人员较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畅通,发现火灾现场有人要组织力量抢救,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因检查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够,发现隐患没能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及时而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罗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培清

副组长:柴伟

组员:郝艳丽 宋德成 刘春生 各班主任

招远市罗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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