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在校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良好的学风、校风,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制度
1、起床、洗刷:
按照起床铃声起床,不得早起,起床铃响后,要迅速起床,把自己的内务整理好(包括叠被,整平床铺,摆好脸盆、鞋等),然后进行洗刷。洗刷时,严禁乱泼洗脸水、刷牙水,最后完成洗刷的同学要确认关闭水龙头。
2、就寝(包括午睡和晚睡):
(1)午、晚睡铃响前5分钟内到达宿舍,洗刷完毕后迅速上床做好就寝准备。铃响后,宿舍内要保持安静,晚睡铃声响时要立即熄灯,宿舍的门要轻开轻关。
(2)就寝时间严禁说话、看书、吃零食、玩手机、听音乐、地上走动,要尽快进入睡眠状态。
(3)严禁在床上挂窗帘或遮挡衣物。
(3)未向班主任请假(以学校正规假条为准),严禁学生晚回或不回宿舍。
(4)晚睡前一定要确认是否关好自己宿舍的门窗。
3、其它常规要求:
(1)要听从值班教师的安排,遵守就寝要求,不得无故顶撞值班老师。被发现违纪时,态度要诚恳,对值日人员的要求要积极予以配合。
(2)未经老师许可,严禁男生到女生宿舍,或女生到男生宿舍。
(3)严禁向宿舍周围的花坛泼水、不得向宿舍窗后、门前乱扔垃圾。
(4)严禁遮挡宿舍门上玻璃,门玻璃上必须有床位表,且床位与人必须对应。
(5)严禁非规定回宿舍时段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班主任老师同意。
(6)除规定的回宿舍时段外,严禁学生在自习课、正课等时间在宿舍逗留(个别因生病等原因请假的除外)。
(7)离开宿舍时,整理好自己的相关物品,做到人走窗关、门锁。
(9)打扫好宿舍卫生,爱护宿舍公物。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早晚自习、饭后预习课:
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不得迟到、外出、随意走动、串位、说话、交头接耳、听音乐、看课外书等,要自觉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同时要保证班级不缺人数,有事必须向值班老师请假。 饭后稍为休息后要及时回到教室,除打扫卫生的同学外其他同学要安静的学习。
2、上课:
学生每节课上课铃响时应迅速到教室做好上课准备,铃响后教室应立刻安静下来,上课时要姿势端正,专心致志,认真听讲。课堂上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3、课间:
(1)下课铃响后,教师喊下课,全体学生应起立,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休息。
(2)课间时严禁在教学楼内跑动、疯打、喧哗,严禁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3)严禁在走廊内随地吐痰、乱扔乱丢、破坏墙面等。
(4)严禁向楼下扔垃圾、泼水等,避免高空坠物,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5)禁止在厕所、洗手间处聚集、疯闹,水龙头用完应及时关闭,做到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4、教室内具体要求:
(1)教室内门窗要有专人管理。
(2)教室内电教设施要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接触。
(3)做好班级文化建设,做到及时更新。
(4)禁止在统一规定之外的墙壁上用胶水粘贴纸张。
(5)教室内在白天阳光充足的情况下严禁开灯。
(6)晚自习放学后必须做到人走灯熄。
5、对课桌的具体要求:
(1)桌子上摆放和书籍高度不允许超过一本课本的高度,多余的书本放在书柜内,保持课桌干净整洁。
(2)桌面上不允许摆放小镜子、梳子等日用品。
(3)课桌的任何部位不允粘贴报纸、宣传画、广告纸、挂历等。
(4)教室窗台上不允许摆放任何个人物品,提倡摆放花、草类植物。
三、餐厅管理制度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餐厅就餐。
2、禁止到餐厅时奔跑、疯闹、起哄,各班级需在餐厅外站好队后方可进入餐厅排队用餐。
3、听从安排,服从管理,按规定窗口有秩序打饭,打饭时要使用规定的饭卡领饭。
4、吃饭时保持安静,不说话,不做与吃饭无关的事情
5、禁止将饭菜带回教室或宿舍。
5、吃多少领多少,做到吃饱并且不浪费,餐具及剩饭菜要放到规定位置。
6、吃完饭后要及时打扫好餐桌卫生。
7、严禁顶撞餐厅管理人员。
四、室外管理制度
1、课间操:
(1)课间操集合时,各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集合完毕,带入、带回时迅速不喧哗,队形要整齐,班与班保持距离适当。
(2)跑操时要求做到:认真、整齐、不说话、不疯闹,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带回后要等老师或军体委员统一整队总结后方可解散。
2、室外体育课:
(1)提前2-3分钟到操场或指定地点集合,严禁体育课课期间在教学楼区域逗留。
(2)体育课为上、下午最后一节的,要下课以后才能到餐厅领饭。
3、其它常规要求:
(1)禁止在校园内吃零食(瓜子、棒棒糖、棉花糖等各种小食品)。
(2)禁止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乱放自行车、溜自行车等。
(3)严禁染发、烫发、拉直、佩戴首饰、穿拖鞋、短裤等。
(4)禁止男生留长发、赤膊,禁止女生穿高跟鞋。
(5)严禁男女同学在校园内单独逗留。
(6)杜绝任何形式的生日聚会、请客、送礼。
(7)严禁到校外购买其他的食品。
五、手机管理制度
1.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进校园。
2.学校、级部和班级定期不定期开展学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的检查,对发现携带、使用手机等违禁物品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
3.任课老师、管理人员、保安等所有教职员工发现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等违禁物品的,有权将学生手机等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级部主任或政教处,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等物品经纪律处分结束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4.对多次携带手机等进校的学生,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并根据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5、学生严禁带手机到课堂,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记入学生档案中
6.学生使用手机等出现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学校禁止在校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如学生在校丢失手机等物品,由学生个人负责。
8、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带手机到校的必须和班主任、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带手机到校,手机有学校专人保管。
9.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学生需要打电话给家长的可用学校公用电话。学校公用电话分别在门卫处3516866,教务处3511866。
10.凡是出现学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校及在校内使用手机等违规情况被学校领导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发现的,学校将依据《里店初中班主任考核办法》,列入班级考核。
五、其它相关制度参照
1、卫生按照《里店初中卫生条例》执行。
2、文明礼仪按照《里店初中文明礼仪要求》执行。
3、安全按照《里店初中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公物损坏按照《里店初中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