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熄灯,按时起床,动作迅速,不影响他人就寝和起床。
2.晚上就寝前要洗脸洗脚,不将有浓厚异味的物品带入寝室,注意保持运动鞋的卫生。
3.未经生活老师允许,不能自行调换寝室和床位,以免影响生活老师清点人数和检查。
4.应保存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未经老师允许,不能将校外人员带到生活区。
5.每个寝室选举一名寝室长,协助生活老师开展管理工作,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及时关门、关窗、关电器、锁门。
6.寝室是休息的地方,除病号外,禁止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寝室吃气味较重的零食,严禁在寝室
泡、吃方便面。需要时可在校园超市吃零食,吃方便面。
7.在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不能大声放音乐,不能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抽烟喝酒等,不能乱
拿乱翻别人的东西,不能玩火、燃放鞭炮,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熄灯后不准吃东西。
8.离开寝室前按要求做好内务:被子叠好摆齐,枕头床单放平整,拖鞋摆放有序,衣裤叠好进柜,所洗衣物晾好,洗漱用具放到指定位置。
9.爱护公物,未经老师允许,不能搬动和损坏室内设施。不能私自接电源,不能乱钉钉子,不能乱贴图画,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
10.教师清点人数后不能随意离开生活区,有特殊情况(例如看病、家长探视等)必须向生活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11.不能将学校规定不能带入学校的物品带入寝室。如:手机、小灵通、游戏机、电视机、笔记本电脑、音响设备、玩具枪、宠物,有伤人可能的刀具、棍棒、链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类物品等。如果发现,学校将给以没收,领取时请家长签字。给学校和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和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12.应该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教导。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相互谦让,不能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能谩骂、侮辱同学,更不能顶、撞辱骂生活老师,有矛盾和纠纷应逐级反映,直至问题解决。
13.集体生活中要多克制自己,多想想别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班主任、生活老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学生在一周内有二次违纪或一次违纪情节特别严重的,学校将使用停住权;屡教不改的,学校将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寝室全体室员一起违纪达三次,学校将勒令全体寝员停住。
14.严重违纪且屡教不改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将违纪实际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