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检查,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学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五、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六、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七、所有支出必须取得正规发票,经办人、批准人及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若有明细,必须取得税务系统打印的明细表,差旅费报销必须提供出差审批单、车票、食宿费发票及食宿费明细、公务卡小单,否则不予报销。
八、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5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签订1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严禁任何个人私自签订合同。
九、各处室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分管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一、资产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增减,每学期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实相符。
十二、按时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及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