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大季家中心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二、监督与管理
为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电话,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535-6107589),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