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期备课
根据《烟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烟教发〔2022〕6号)和《核心素养导向的深度课堂教学改革方案》(烟教开〔2021〕39号),现就学期备课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1.学期纲要。主要包括一般信息(题目、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教材来源、适用年级、课时、设计者)、背景、目标、内容、实施、评价等内容要素。
2.单元规划。主要包括单元学习主题、学习目标、学习评价、任务(或活动)安排、作业设计等内容要素,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支持学生深度学习。
3.课时方案。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设计相结合,简案与详案相结合,纸质稿和电子稿并存。课时简案主要包括学习目标、学习评价、教学过程、作业设计和教学反思等内容要素;详案主要包括一般信息(题目、课时、课型、设计者)、课标分析、教材分析、学情分析、学习目标、学习评价、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学反思等内容要素。
二、课堂教学
依据《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改革方案》(烟教科发〔2020〕12号)和《核心素养导向的深度课堂教学指导意见》(烟开教研〔2021〕2号),落实课堂教学三大理念:
1.育人本位。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保持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坚持因学定教,采取多样化手段组织教学活动;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注重学思练相结合,能恰当地进行思想教育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参与度高、目标达成度高。
2.课程立意。基于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目标明确,指向学科核心素养或关键能力;课堂板块清晰,学习任务具体,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或学习进阶要求;学习内容及教学资源适度整合,聚焦学习主题,指向学习重点、难点;体现“学、评、教”一体化要求,学习活动与学习目标一致,学习方式多样,评价任务清晰并嵌入教学过程,教学策略与学习活动、评价任务相匹配。探索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教学与评价反馈方略,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的智慧课堂建设,充分赋能教学新常态。
3.学习中心。学习主题明确,注重真实情境创设,设置富有挑战性的学习任务,给学生提供充分思考、表达、展示和反思的机会和时间,指导学生深度学习。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指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突破教学重点、难点;采取合作式学习、混合式学习等方式,运用信息技术、思维可视化手段和学习评价标准等,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基于学情分析,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对学生进行精准指导和评价、反馈。
三、作业设计
参照《烟台开发区关于优化作业设计指导意见》(烟开教研〔2021〕3号),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基于学科单元学习需要,设计形式多样的作业; 作业有层次、可选择,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批改及时,对学生作业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归因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反馈和指导。不出现作业不评改或代为布置、评改作业等现象。
四、校本教研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20〕1号)和我区教学管理需要,就校本教研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行动。学校制定本校的深度课堂改革(行动)方案,并开展好相应行动,有会议研讨记录,每学期不少于2次;有重点活动纪实,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全校主题教研活动,校长或业务校长参与,并做好详实记录。
2.学科教研。制定学科课程建设方案、深度课堂改革(行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应学习培训、过程指导、经验交流或成果推广等主题教研活动,探索并提炼深度课堂教学的基本策略和实践模型。
3.课堂展示。每学期开展基于课程标准、教学目标、评价标准的“研标、定标、学标、达标”活动,提高深度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每位教师每年要上1节展示课,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1节研究课。
4.听课评课。校长和业务领导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未满三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三年教龄以上的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听课笔记简洁规范、抓住重点,评课内容包括过程性评价和总评。
五、教学评价
1.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初中学段主要包括:区毕业年级学业测试、初二、初三学业测试、非毕业班期末质量监测,以及学校可追踪名次增量考核。
2.教师教学评价。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备课、上课、集备、教研、教学实绩、课堂教学评比、经验交流,以及课题研究、教学成果提炼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3.学生学科等级评价。学校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每学期以学科等级的形式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价。参考标准为语文、数学、英语:A:优秀 102—120分,B:良好84——101分,C:一般75——83分,D:及格60——74分,E:需努力0——59分。其它学科:A:优秀85——100分,B:良好70——84分,C:及格60——69分,D:需努力0——59分。
六、课题管理
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暨课题结题暂行办法》,学校在课题管理方面要求如下:
1.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须由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申请人应不满40周岁。
2.制订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课题名称、问题提出、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即研究阶段及任务)、预期成果及其形式等。
3.课题论证。召开开题论证、中期论证会,至少2名课题组外专家参与。按要求上报《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4.材料装订。成果鉴定材料装订顺序大致为:(1)立项通知书(或公布文);(2)课题申请书;(3)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4)中期报告;(5)成果鉴定申请书;(6)研究总报告;(7)发表论文;(8)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9)重要变更申请。
5.成果鉴定。成果鉴定须先查研究报告重复率,省级和区级的须低于20%,市级的须低于10%。省市级课题成果鉴定有底线标准,核心成果须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专业报刊上发表,并须注明课题名称及编号。
6.变更申请。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管理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形式和结题时间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盖章。对课题研究最后3个月提交的变更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