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4-13453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3125号:关于“开展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19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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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开展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现已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争取2024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运行,建成较为完备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等事项,下步我局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推进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和再生利用工作,实现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一、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定出台《烟台市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核准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二、建立管理体系。落实街道、社区、小区装修垃圾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鼓励小区在内部适宜地点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暂存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装修业主应承担装修垃圾清运和处置费用。建立装修垃圾专业收运服务队伍,定期动态公布装修垃圾收运企业目录和处置价格信息,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逐步推广装修垃圾预约收运,方便市民、提高效率。

三、提升平台功能。按照《烟台市智慧城市交通专项设计研究一期首批建设设计方案》要求,已搭建完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平台,根据《烟台市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核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平台具体细节,结合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提高平台操作实施性,逐步实现建筑垃圾“产-运-处”智能化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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