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11143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4年7月17日,共12件)

日期:2024-07-1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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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2024717日,共12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0240708-14

衡山路1号,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外排刺鼻异味,多次反应都没有改善

莱阳市

大气

  2024年7月9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经济开发区衡山路1号,北侧约50米为莱阳市城厢街道姚格庄村。该公司2015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2016年6月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环评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铝单板幕墙及装潢铝板,主要原料为铝材,主要工艺为:开料、折弯、装配、焊接、打磨、喷涂(喷漆)、固化,喷漆及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送燃烧室燃烧后经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查看该公司第二季度的自行检测报告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2024年7月11日委托第三方公司的监督性检测报告均显示,该公司产生的废气能够达标排放。虽然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废气在处理过程中仍有轻微异味产生。

  企业负责人对投诉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该公司燃烧废气排气筒环评批复高度为15米,现主动提出将排气筒在原有的基础上在加高6米,目前已完成加高。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调整生产时间,防止异味扰民。

2

20240706-7

高岭镇后夼村,村东北高岭水库内挖了几大大池子养鱼,使用鸡粪作为饲料,污染水源。

牟平区

  2024年7月9日,高陵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分局牟平分局、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高陵镇后夼村东北方向进行调查核实:

  1.关于“村东北高岭水库内挖了几大大池子”属实。经现场查看,群众反映点位位于后夼村东北侧,属于高陵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现场共有7处土坑,均存有积水。经查,上述土坑系后夼村村委开荒整地过程中对高陵水库库区范围内原低洼处进行挖土用于相邻地块平地,目前平整地块种植农作物(玉米、颠茄)已出苗。

  2.关于“养鱼,使用鸡粪作为饲料,污染水源。”不属实。经勘查,现场土坑内无鱼苗投放和养鱼痕迹;进出道路及土坑内均无鸡粪投撒痕迹。

  高陵镇政府要求后夼村村委使用工程机械对现场土坑进行回填,恢复原状并与高陵水库库面连通。截至7月12日,其中2处坑洼已恢复原貌。剩余5处土坑因回填取土会毁坏青苗,计划秋收完成后(2024年10月)取土回填恢复原状。

3

20240705-8

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办事处马家胡同村村西水井西侧填埋大量的垃圾,污染水源。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龙口市

  2024年7月6日,龙口市组织高新区(东江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所反映的水井位于马家胡同村西约700米,该水井于2019年投入使用,为村里自来水和农田灌溉用水。该水井井深约110米,为全封闭运行,水井在控制机房东侧,电控柜和总阀门在机房内,钥匙由村里专门人员管理。目前,该村村民饮用水为纯净水,水质净化设备是2022年龙口市水务局投资建设。该水井东侧为龙口市兰高马胡同石灰厂,西侧、北侧为该石灰厂的料场,南侧为龙口市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坑。

  2.自2023年以来,举报人多次向省督察热线投诉,东江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对现场检查核实,经询问该村支部书记及石灰厂负责人确认,龙口市兰高马胡同石灰厂料场约于2015年开始租借使用,当时未发现有填埋垃圾现象。该区域覆盖层很浅,下部即是微风化石层;现场检查时该处区域可视范围内未发现有垃圾。2023年5月15日,东江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水井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3.2024年4月15日,东江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械在该区域随机选取三处点位进行挖掘,其中,第一处点位下挖约1.5米见原石层;第二处点位下挖约3米见原土层;第三处点位下挖约1米见原石层,均未发现工业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水井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限值要求。

  下一步,将通过人防和技防等措施,严防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4

20240705-7

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招商依云水岸小区,夜间会闻到一股刺鼻异味,目前污染源不详,要求尽快查处

牟平区

大气

  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对诉求人反映的区域连续进行4次溯源排查(其中昼间1次,夜间3次)。

  经查,招商依云水岸小区周边1公里范围南侧为“蓝色药谷生命岛”园区,园区内无产生刺鼻性异味企业。小区南侧1.5公里为大窑工业园区,检查中未发现园区内企业存在污染物直排的情况。经查阅园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报告显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溯源排查及走访周边群众发现,距离招商依云水岸小区东南侧约200米有1处检测井井壁外渗污水,现场异味明显。 

  针对检测井井壁外渗污水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外渗点位进行修复作业。下步,大窑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小区周边的巡查力度,同时与小区物业、业主和包小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赶赴现场,立即进行处置;加大对周边企业的检查力度,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5

20240705-1

烟台市龙口市石良镇大金家村村西北黄水河东侧有一个排污口,外排污水至农田内,要求尽快查处。

龙口市

  2024年7月5日,龙口市组织水务局和石良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勘验,污水外溢是由于大金家村村西北黄水河污水管道1处检查井井盖破损造成的,该段污水管道由石良镇于2012-2013年组织实施,污水管道管径为DN1200,每隔50米设检查井一座,破损的管道位于大金家村西北方向600米左右。

  2.该处检查井地势较低,由于连续降雨,导致个别时段管内流量变大,污水从检查井外溢,流入村民承包地,外溢面积长度约10米,宽度约4米。

  1.石良镇与水务局现场研究决定,一是立即疏通检查井,保证污水管道畅通;二是置换过水的表层土壤,减少对原土壤的干扰和破坏;三是对该检查井进行加高处理,防止再次出现污水外溢情况。

  2.7月9日,挖掘机入场将堵塞管道疏通,清理表层土壤并覆上20cm新土;同时用水泥对该检查井进行加高处理,7月10日12时整改完毕。

6

20240704-18

柞村镇孙家村,村西500米隆事达石材厂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非法制沙。

莱州市

其他

  2024年7月8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柞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隆事达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柞村镇孙家黄花村西520米,企业负责人是孙某昭。2017年由于石材行业不景气,营业执照已注销,不再从事石材加工生产,现场无石材加工设备。现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为隆事达(莱州)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营业。

  现场检查时,院内有一条小型水洗砂生产线,未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厂区东南侧有少量物料,已用抑尘网进行苫盖,主要生产设备锤破机和传送带已拆除,放置在厂区西侧,柞村镇政府已对该企业配电箱张贴封条。经了解,2024年6月29日,柞村镇政府在日常巡查执法时已发现该处水洗砂生产点,并采取关停取缔措施。

  莱州市责成柞村镇、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柞村镇政府对该处洗砂点进行清理取缔,防止死灰复燃。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7

20240704-2

沙河镇院上村,丰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规私自生产、销售国2柴油机。

莱州市

其他

  2024年7月9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沙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莱州市丰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车间整车装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共有9辆装配有国二发动机的工程车辆,经调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系统数据,该9台工程车辆已全部进行豁免备案,豁免用途为“出口”。

  无

8

20240702-14

北沟镇红山马家村村东和村东北位置水井内和水库内倾倒大量的化工垃圾,污染环境。

蓬莱区

固废

  2024年5月16日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已联合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食药环大队、北沟镇人民政府对交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4年5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受理过此问题的相关举报,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18日和5月2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联合北沟镇政府组织人员、挖机等设备对现场进行了挖掘,在村东北水库处挖掘出了建筑垃圾、养殖废物、动物尸体等废物,村东水井处挖掘出了建筑垃圾及少量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泥状物。经了解,2022年底红山马家村拆迁过程中,存在村民在此两处倾倒建筑垃圾、海边养殖垃圾等废物的情况。 2024年5月16日-5月29日挖掘过程中,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委托山东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两处现场挖掘的疑似污染物进行了取样检测并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无法认定其具有危险特性,建议进一步追查来源”。为追查废物来源,6月2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联合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食药环大队对废物倾倒知情人进行了调查问询,经了解情况后仍旧无法确定废物种类和来源。为进一步追查现场两处所填埋废物的情况,2024年7月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又委托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下一步根据现场情况再次进行分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将根据结果进行调查处理。

  委托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方案并检测分析,根据最终报告结果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我局将会将案件调查处理过程及进展实时反馈给诉求人。

9

20240629-4

夏邱镇沟刘家村,村南山上倾倒了大量有毒废垃圾,至今还在倾倒。

莱州市

固废

  2024年7月2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夏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问题反映点位是夏邱镇沟刘家村南一处石材废渣堆放场地,约30年前,附近的石材加工企业在此堆放石材废渣。2021年1月14日,夏邱镇沟刘家村村委与烟台博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由烟台博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此处的锯底泥进行清运,异地处置。后因经营不善,该公司停止了清运工作。

  现场检查时,石材废渣表面覆盖有泥土,场地已平整,部分已生长植被,并未发现有毒垃圾。据悉,因夏季多南风,石材废渣堆放场地周边土地易产生扬尘。此处管理人员刘兵,为减轻扬尘,用泥土对裸露的石材废渣进行覆盖,通过播撒草种子,对表面进行绿色恢复,抑制扬尘污染,现场未发现除覆土外其他有毒垃圾倾倒行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执法人员协调夏邱镇政府要求刘兵尽快将剩下部分进行绿色恢复,并将进入石材废渣堆放场地的路口进行封堵。

  莱州市责成夏邱镇、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0

20240629-3

古现街道办事处海昌花园小区北中建8局建筑工地夜间噪声扰民。

黄渤海新区

噪声

  2024年6月28日,古现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B-14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存在夜间超时施工扰民情况。

  现场巡查的执法人员对施工进行叫停,并下达《接受调查决定书》《责停违法行为通知书》,且已对其立案并完成调查询问笔录;古现执法大队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均未再发现夜间施工情况。

11

20240628-1

东山街道办事处进德家家悦超市凌晨货车卸货,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芝罘区

噪声

  2024年7月1日,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四马路进德家家悦超市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底以来东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5次就家家悦超市卸货噪声扰民问题召开协调会议,约谈超市管理方,其中2次有投诉人王女士一起参与,同时东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曾先后与交警、城管等部门探讨解决办法,但均因不符合相关安全或城市管理规定未能成行,未达到投诉人满意。东山街道办事处在2024年春节后协调家家悦超市投入约7万元,采取更换6台小型电动液压运输设备、更换车辆尾档液压起重设备减少落差造成的声音、更换门的开关方式、更换细心司机(凌晨只保留1个人运输)、减少运输人员说话声音、更改部分货物运输时间等方式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7月1日上午,在未告知家家悦超市的情况下,东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人员和投诉人一起当场查验卸货现场,经街道与社区及投诉人现场查看,现场卸货声音不明显,投诉人也认同当日噪声并不明显。

  下一步东山街道办事处将协调家家悦超市对除生鲜和水果外的其他物品,尽可能更改运输时间,减少噪音扰民问题,同时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12

20240626-1

东村街道办事处黑石埠河村,村党校西200米煤场,扬尘污染。

海阳市

大气

  2024年6月28日,海阳市东村街道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发现:

  经查,该煤场位于黑石埠河村西南方向,距离最近民宅约80米,主要从事散煤销售。现场有部分散煤裸露,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联合调查组督促煤场负责人对裸露散煤进行覆盖,定期对地面清扫和洒水,最大程度控制扬尘。目前煤厂内裸露散煤已完成覆盖。

  下步,各部门相互配合,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序号

(市、区)

受理举报数量(件)

已办结(件)

责令整改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公开情况

来电

来信

合计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家)

(家)

(万元)

(件)

行政

刑事

1

莱州市

3

0

3

2

1

3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2

牟平区

2

0

2

2

0

2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3

龙口市

2

0

2

1

1

2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4

芝罘区

1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5

蓬莱区

1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6

海阳市

1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7

莱阳市

1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8

黄渤海新区

1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总计


12

0

12

10

2

12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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