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60F/2024-12141 成文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803016号:“关于加强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7-15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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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彩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中共二十大提出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当前全国96%左右(烟台98%)的老年人依靠居家社区养老,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如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急需解决的重要战略问题。近年来,烟台市养老服务全面快速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不断充实基层养老服务力量,发挥社区养老枢纽作用,持续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取得明显提升,真正实现让养老变“享老”。

一、针对您提到“坚持为民导向,提高政策供给精度”的建议回复

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纳入全市“三重”工作任务和市委改革工作要点。在全力抓好养老服务系列文件贯彻落实的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扶持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省级下拨1750万元试点资金基础上,市级统筹安排养老资金5400多万元,为居家社区养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支持和保障;制定《烟台市市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25年)》,对市内7区的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系统规划;积极落实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奖补,并按照《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电暖水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对养老机构价格优惠的政策依据、优惠范围、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2023年,配合市人大推动出台《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并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单列一章,通过明确服务内容、组织设置以及服务实施等内容,推动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多元需求,发挥政策引领。以贯彻落实《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为主线,统筹推进养老事业与康养产业发展,不断深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市级公共财政投入,增设政府购买专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力度。强化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协同协作,打破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

二、针对您提到“坚持需求导向,加快设施建设速度”的建议回复

一是深化医养融合。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96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10处,两院一体7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95%。预计到2025年底,实现老年人健康体检率100%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以上。二是探索多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2022年起,全市启动爱心助浴、暖心过冬、安心居家、顺心助餐“四心”居家助老服务项目。项目实施一年多,累计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助浴服务15000余人次,提供免费过冬床位1334张、完成适老化改造5773户,为5885户独居老人家庭安装远程监护设备,建成助老食堂和助老配餐点612处、日均服务老年人3万余人次。三是打造“四合一”宝云样板。烟台宝云康养在芝罘区毓璜顶街道文苑社区打造“机构+社区+居家+医疗”四位一体的医养综合体市级项目,从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及精神慰藉三方面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家门口的幸福养老生态圈。四是打造多处示范试点。市民政局于指导莱山区打造“3510”打样项目,推进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及康养相结合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指导黄渤海新区创新开展“物业+养老”项目试点。五是抓好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争取工作。该项目经提请市委主要领导出面协调争取,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经上报民政部、财政部。该提升项目将采取市级统一招标、 资金统一拨付的方式,建好家庭养老床位、做好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真正把资金用好、 拨付到位、发挥实效,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抬升一个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拓展供给广度,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一是着力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鼓励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提升家庭成员提高赡养照护能力,探索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二是着力开展“四心”养老服务。持续发挥“四心”助老项目聚焦老年人生活中“小问题”这一关键脉络,精准对接老年人日常所需尤其是解决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困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品质化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擦亮了“福寿烟台·康养胜地”颐养安居城市名片。三是着力推进适老化改造。按照《烟台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全市将完成适老化改造8200户。四是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发展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0%以上。

三、针对您提到“坚持品牌导向,加大内涵建设力度”的建议回复

近年来,烟台市积极发挥各区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一县一品”区域特色养老,发挥市级打样示范项目、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老年助餐、“五床联动”、养老服务信息综合改革试点等试点示范作用,主动先进地区取经、与优质资源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注重品牌化建设,打造特色产业。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聚焦“互联网+养老服务”,优化智慧养老发展环境。一是构建居家社区信息化建设。2018年,烟台市12349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中心完成升级筹建,加盟为老服务组织、企业5000余家,入网老人达110余万人,为全市居家社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便捷的上门服务。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智慧服务力度。2022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5部门联合建立了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免费为全市失智老年人配发一键呼叫手机5万多部,黄手环1万多个,为失智老年人家庭排忧解难。三是加强数字化安全监管。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智能管理信息水平,市民政局申请预算545万元,建设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平台,累计发送报警信息233次,已处理231次,处理率99.14%,同时该平台还荣获山东省第五届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有序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安心居家工程项目开展,确保按标准、按方案、按要求实施,为全市符合条件的3000多户独居老人免费安装集活动感知、 紧急呼救等功能为一体的“一键呼叫” 智能安全监测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者签订合作协议,到2025年底,实现老年人健康体检率100%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以上;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日间照料中心创建“互联网+养老服务”等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便捷的养老服务,致力于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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