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各类校舍和附属设施设备安全,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 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解文超 副组长:綦太民、邹湘江、郝志刚 成 员:赖荣婷、梁红梅、杜红举、房润
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室外厕所、学生食堂、亭、廊等);构筑物(如田径场、景石、假山、雕塑等)。
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管理小组,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1.学校对校舍要委托有资质、资格的单位进行抗震、消防、抗水灾等相应的鉴定,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 D 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 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 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2.学校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定期安检和常态安检相结合。学校定期安检至少安排四次:寒假开学前、五一长假中、暑假开学前、十一长假中。不定期检查包括如汛期前、冬季来临前的检查,上级安排组织的检查,学校自己组织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学校日常的巡查。
3.学校校舍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学校立即做出处置决定。全校教职员工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均应及时报告。要教育学生,如果发现隐患或疑似隐患,应及时报告老师。
4.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及整改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5.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 用。
6.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 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学校每年要 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 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7.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特设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货梯等,每月检修一次。
8.加强对学校公物管理,制定学校相关公物管理制度,培养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习惯。
9.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 改造事项、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10.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11.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 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