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类别
2024 年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是指 2018 年 8 月 31 日 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一)招远市内户口类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二)招远市外户口类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二、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拟定招生4个班,招生约166人。
(二)入学条件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相应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相应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 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 其他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相应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或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 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连续缴 纳社会保险)。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 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 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 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区域),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
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 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三)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2024 年继续对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在我校仍然实施分批次招生的办法,如果学校学位已招满,后面批次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今年分 3 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的。
第二批次: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或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的。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其他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不能提供城区企业不足六个月劳动合同的。
第三批次:有住房或租房相关证明但提供不出上述“城区学 校入学条件”其他资料的,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纳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在我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四)我校招生区域划分
1.固定区域划分
金城小学招生区域为:锦绣小区, 网扣厂区,金都花园区, 金小区,花园区 1,花园区 2,公园区,朱家咀,金泉世家小区水悦逸品小区,怡水花园小区,冷家庄子。
2.多校联合招生划片区域
家庭住址为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联合划片指定的多校中任意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1)北苑新村区、城西北区 3 作为龙馨学校和金城小学的联合划片区。
(2)北关西区、城西北区 4 作为实验小学和金城小学的联合划片区。
三、报名方式
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 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我们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在8月10日—11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四、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优抚优待子女入学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按照规定优先办理入学。以上两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 于 8月10日—11日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 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国有企业作出突 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以上三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0日—11日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三)二孩随读政策。同一家庭中二孩意愿随一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 2024 年小学入学年级),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于 8月10日—11日到一孩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8 月 8 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 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 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 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
(二)入学信息审核
我市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审核小组将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 8月10日—11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 8月12 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六、招生咨询电话:0535-8131275
七、资助/救济途径:金城小学教导处/0535-813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