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温泉学校招生区域为:界河以北区域。
多校联合招生划片区域
(1)金泉河以西、兴悦世嘉以北区域,兴悦世嘉区,考家
区作为温泉学校、龙馨学校和梦芝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2)滕家区作为温泉学校和丽湖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计划招收班级2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录取。
三、招生程序
1.报名通道。继续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我们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在8月10日-11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2.注册/登录。请家长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在“爱山东”APP实名认证。之前已经在“爱山东"APP注册信息并实名认证过的,可直接使用已注册信息在爱山东通进行登录。若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找回。如果之前没有注册,请先注册,实名认证后进行信息填报。
3.信息填写。请根据系统提示添加学生信息,并按照相关证件内容据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相关内容。
4.证件上传。注意以下几点:(1)户口簿:上传户口簿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少年页、监护人页等页面(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需上传多个户口簿的相关照片,并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2)居住证:上传居住证正面及背面照片。(3)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上传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全部页面。(4)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购房者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地址、签章或签字等关键页面信息,上传购房发票。(5)小产权房等其它房产证明:上传证明中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地址、共有人等关键信息。(6)租房证明: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治安责任书》。(7)劳动合同和社保流水:上传劳动合同全部页面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出具的社保流水证明。如没有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的,需提供加盖用工单位印章的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它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8)经商证明: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正本。(9)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信息提交。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学生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提示: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请家长注意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
6.信息修改。报名信息提交后,即进入审核阶段,核验通过前,如需修改信息,可点击“撤回提交”按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核验通过后,所有信息将无法改动。
7.消息查询。报名信息核验结果、学校录取结果等报名通知将通过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推送,家长可以在各报名端口登记列表的“系统消息”中查看通知内容。
四、招生条件(对象)
2024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 2024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招远市温泉学校入学条件
1. 招远市城区户口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
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 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
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或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
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连续缴
纳社会保险)。
3. 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
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有城
区经商营业执照)。
4. 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
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
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
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
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
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 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
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
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城区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
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
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
照)。
(二)招远市温泉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今年分 3 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 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
第二批次: 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
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
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
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的。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
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其他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能提供城区企业不足六个月劳动合同的。
第三批次: 有住房或租房相关证明但提供不出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其他资料的,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纳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在指定学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五、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优抚优待子女入学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按照规定优先办理入学。以上两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 8 月 10 日-11 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
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以上三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 8 月 10 日-11 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三)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直升政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应届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只需在智慧招生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若到其他初中就读,则须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四)二孩随读政策。同一家庭中二孩意愿随一孩到同一学
校就读的(仅限 2024 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于 8 月 10 日-11 日到一孩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六、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月8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
(二)入学信息审核
我校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审核小组将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 8 月 10 日-11 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 8 月 12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七、贫困学生资助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学校按照招远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和温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指南认定后,按上级文件给予资助。
八、招生咨询电话0535-2909729
九、救助、救济途径0535-2909807
监督电话0535-2909726
十、举报电话: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0535-8246336
招远市温泉学校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