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玲珑镇罗山初级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日期:2024-07-01     

字号:

1. 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 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 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 ( 特别是面对学生 ) 用普通话会话。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 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 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招远市玲珑镇罗山初级中学

2023年8月2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