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程序 |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蓬莱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蓬莱区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蓬莱区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蓬莱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
投诉处理地点 | 烟台市蓬莱区村里集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二楼院办 |
投诉处理接待时间 |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
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 0535-576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