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嘉元东盛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收费价格、收费依据、标准

日期:2024-06-05     

字号:

一、收费依据:《关于龙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烟价〔2012〕53号).pdf供暖收费文件龙价发【2008】18号.pdf

二、收费价格、标准

 (一)面积热价

1.居民供热价格为23.00元/㎡;

2.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6.00元/㎡。

(二)计量热价

1.居民基本热价为6.90元/㎡,计量热价为39.66元/吉焦;

2.非居民计量热价为88.67元/吉焦。

(三)维修相关服务收费

免费清洗滤网;报停、复暖服务按照实际需要材料收取材料费,或由用户提供材料,免费更换。

(四)供热交费注意事项

1、上年度用热,本年度需要继续用热的,在上述收费时间内正常交费即可;

2、上年度未用热或报停本年度需要恢复用热的,应首先办理复暖手续,然后再交热费;

3、上年度用热本年度需要报停的,应在报停时间内办理暖气报停手续;

4、上年度或往年已实施“断开封堵”报停的住户,本年度需要继续报停时,上年度或往年的报停手续继续有效,本年度不需重复办理报停手续;

5、为减少纠纷,对分户控制系统,如果上年度用热、本年度截止至本年的11月15日既未交纳热费也未办理暖气报停手续,甲方将予关阀停止供热,并在本年度供热结束后(即次年的3月31日之后)予以拆阀。具体的关阀、拆阀时间,在关阀、拆阀前不再另行通知;

6、关阀、拆阀之前的热费(对不能实现有效关阀、拆阀的情况按满额热费计算)由未交热费用户承担。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66元/㎡

建筑面积

烟价〔2012〕53号文


取暖费

23元/㎡


龙价发〔2018〕18号文

居民

取暖费

36元/㎡



公建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从首站起,至热用户楼前入户阀门井出口法兰止,不含热计量装置和热计量表。

2、根据用户与供热公司签订《居民供用热合同》规定:用户所在单元热费缴费率低于50%高于30%时加收热费总额10%的热量损耗费、低于30%不予供热。

3、热费价格是以房屋层高3米为标准的,当房屋层高超过3米时,每增加0.3米加收10%的热费,不足0.3米不计费。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