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斑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提案》提案收悉,该提案不仅充分展示了您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更体现了您对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您的建议具有前瞻性、针对性,为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建议。针对您的提案,我们组织了相关科室反复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烟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从制度到实践都取得重要进展。
(一)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显著。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全面推进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中央、省、市级财政治理资金78441万元,累计恢复治理面积4540公顷,全市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在深入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原则,结合烟台实际,完善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指导各区市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为修复什么、在哪里修复、如何修复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三)生态修复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在认真贯彻《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生态修复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一是建立了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体系,自2022年起,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抓手,对辖区内79家生产矿山是否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进行检查,对不按方案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管,2023年首次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4年将根据烟台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台账,筛选施工阶段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根据生态修复治理进度,进行项目现场调查、测量工作,形成矿山变化情况连续的数据链,通过现状与治理设计方案对比,及时提供和掌握生态修复项目治理情况,并对调查与测量结果与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对比分析与综合研究,定期形成监督管理报告,督导生态修复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五)生态修复绩效评价体系基本建立。生态修复绩效目标的设定、资金投入和使用、采取的制度措施,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的程度及效果,纳入项目可研、设计、施工、检查、评估、验收等各环节,全面推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实现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
二、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面临形势
(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任务重,问题多。我市是矿产资源大市,也是资源开发利用大市,历史遗留矿山分布广、数量多、面积大,历史欠账多,生态修复任务重,存在着市场化推进程度不高、治理模式单一等问题,影响了修复进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责任主体是各级地方政府,当前各级财政比较紧张,资金缺口较大。
(二)个别项目生态修复不科学、不系统。有的矿山修复项目没有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的关系,过度采取工程措施,投资大,效果差。有的地方部门之间配合不好,存在条块分割,生态修复工程布局“碎片化”、项目“拼盘化”,种树的只管种树,护田的只管护田,各自为战、顾此失彼。
三、结合提案建议,下步生态修复工作举措
在详细研究您的提案后,我们深受启发,您的提案中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重点高度契合,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下步将全力以赴将这些建议落到实处。
(一)加快推进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督导各区市尽快完成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包括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两部分内容,方案编制完成后将有效规范各区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能力,构建绿色和谐,功能优化的国土空间,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多举措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方面去存量:一是做好废弃矿坑开发潜力预测,加强转型利用。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文件,对符合全市发展需求可进行光伏发电、设置采矿权等转型利用条件的废弃矿坑,加强与其他部门、企业沟通协调,为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创造条件;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废弃矿山修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文件,结合石材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研究耕地占补平衡收益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出的来、有收益”;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方面遏增量,持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督导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履行其生态修复义务,力争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探索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新模式、新技术。对在一个项目下设立多个子项目的“捆绑式”治理方式进行探索,允许土石料产出收益在子项目间平衡使用,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修复治理;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探索生物技术与矿山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新技术,力争在重金属超富集植物发掘和应用相关基因分离与分子克隆转移形成转基因植物方面取得新突破。
最后,我们真诚期待与您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合作和交流,共同为推动烟台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作出更大的贡献。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