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日期: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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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时间及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1. 相关证件: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签发登记表。

2.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原则上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

3.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5.办理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院五楼西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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