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星海艺术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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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寝室是学生集体休息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危险和事故的发生。

2. 寝室内发现不安全状况,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值班老师。

3. 男、女生尽量分上下床休息,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寝室休息

4. 上床休息时,严禁在床上蹦跳疯闹,严禁站立在床上。

5. 寝室负责老师要按时到岗,每天清点人数,发现缺勤学生及时跟班主任沟通,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巡查学生午休情况,及时发现制止不安全事故。

6. 严禁在寝室吃零食、写作业,做无关午休的事情。

7. 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禁止点燃蜡烛、蚊香;禁止使用电源插座,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8. 每天放学时或风雨天气,负责老师要按时关闭门窗,防范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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