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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5275127/2024-108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_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发文机关: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烟台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烟自然资规发〔2024〕1号


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0日


烟台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365处,威胁人口2217人,威胁财产1.59亿元。按照灾害类型分:崩塌202处、占55.34%,滑坡5处、占1.37%,泥石流63处、占17.26%,岩溶塌陷8处、占2.19%,采空塌陷87处、占23.84%。按灾害规模等级划分:中型12处、占3.29%,小型353处、占96.71%。2023年,全市无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共派出检查组2039个、4432人次,开展隐患检查5974处次。强降雨期间,成立指导组,到地质灾害易发区现场巡查指导,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5次,发送预警短信3000余条。三是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全市建立专业监测点33处,与3家技术支撑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借助专家辅助应急处置。对群测群防员和防灾责任人实施3轮“叫应”检查,确保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四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与认定工作。按程序完成各区市4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和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工作,库存量由407处减至365处。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综合分析研判,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仍延续近年相对平稳趋势,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强降雨情况下,可能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发生在6-10月,主要分布在福山区、蓬莱区、栖霞市、招远市、莱州市、海阳市等区市的低山丘陵地区。其中,7-8月降水相对集中,发生概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地面塌陷多发生在5-9月,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福山区中桥开发区一带,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蓬莱区、招远市、莱州市、龙口市等区市的历史遗留采空区。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队伍专业优势,组织对辖区内具有威胁对象的区域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活动区、地形地貌发生显著变化的区域,及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并建档入库。完善“人防+技防”体系,汛前对群测群防队伍全面调整充实,用好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设备,扎实做好地质灾害汛前全面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要求,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专业调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包含各区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建设,配齐配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装备,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按分工负责)二是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细化完善应急救援及技术支撑预案,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让广大群众熟知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遇有突发情况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分工负责)三是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响应及时启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按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加强对学校、公路、铁路周边及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烟台车务段等按分工负责)二是加大城市、乡村房屋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三是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分类处置。对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快组织实施综合治理或排危除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暂不能开展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群测群防、监测巡查等措施,避免或降低灾害风险;对经调查评价确认,满足销号条件的隐患点,要及时按程序销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五)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网建设,选择重要隐患点建设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提升隐患点自动化监测水平。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提高预警预报精度和时效。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能“叫醒”、有“回应”,预警防范信息及技术支撑体系全链条高效闭环运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按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培训教育。一是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全面发挥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优势,把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前沿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将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到户到人。二是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以受威胁群众为宣传重点,着力构建目标导向明确、内容通俗易懂、载体丰富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模式。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意识。各区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地要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模式。对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积极防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各类工程建设等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防灾成效。各地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排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用好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烟台市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2.烟台市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示意图


附件1


烟台市2024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区市

名称

灾害类型

东经

北纬

形成原因

威胁情况

处置建议

责任主体

1

芝罘区

芝罘岛东口村委会西路两侧崩塌

崩塌

121°24′50″

37°35′45″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2人,威胁财产约3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芝罘区人民政府

2

芝罘区

黄务街道蓁山屯中正山庄西侧崩塌

崩塌

121°20′17″

37°30′03″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10人,威胁财产约2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芝罘区人民政府

3

芝罘区

新桥东路与芝罘屯路交叉口南侧50米,新桥东路东侧崩塌

崩塌

121°21′04″

37°33′25″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8人,威胁财产约15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芝罘区人民政府

4

莱山区

山南周西北崩塌

崩塌

121°22′56″

37°21′10″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2人,威胁财产约7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莱山区人民政府

5

牟平区

青野头村崩塌隐患点

崩塌

121°19′03″

37°15′04″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3人,威胁财产约18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牟平区人民政府

6

昆嵛山保护区

涝夼泥石流

泥石流

121°33′29″

37°16′14″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2人,威胁财产约8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昆嵛山保护区管委

7

福山区

门楼街道姜家夼泥石流

泥石流

121°14′07″

37°21′58″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10人,威胁财产约7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福山区人民政府

8

福山区

门楼街道上许家村泥石流

泥石流

121°14′55″

37°21′26″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13人,威胁财产约1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福山区人民政府

9

福山区

臧家庄镇东㞭村东崩塌隐患点

崩塌

121°06′25″

37°27′01″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8人,威胁财产约5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福山区人民政府

10

黄渤海新区

大季家街道初旺村东北崩塌

崩塌

121°08′44″

37°41′50″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9人,威胁财产约1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黄渤新区管委

11

黄渤海新区

古现街道东龙夼村崩塌

崩塌

121°07′15″

37°32′54″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4人,威胁财产约1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黄渤新区管委

12

蓬莱区

村里集镇黄泥沟村崩塌

崩塌

120°46′50″

37°27′07″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13人,威胁财产约1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蓬莱区人民政府

13

蓬莱区

大柳行镇黑石村崩塌

崩塌

121°02′47″

37°32′03″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5人,威胁财产约5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蓬莱区人民政府

14

蓬莱区

小门家镇巨山沟西北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

120°46′15″

37°39′19″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2人,威胁财产约9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蓬莱区人民政府

15

长岛综试区

南长山街道赵王村卧牛山东崩塌隐患点

崩塌

120°45′07″

37°53′54″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10人,威胁财产约150万元

巡查监测、安装自动化监测系统

长岛综试区管委

16

栖霞市

亭口镇蓝蔚夼村泥石流

泥石流

120°57′46″

37°21′26″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5人,威胁财产约1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栖霞市人民政府

17

栖霞市

翠屏街道黄燕底崩塌

崩塌

120°52′21″

37°15′40″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5人,威胁财产约1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栖霞市人民政府

18

栖霞市

唐家泊镇上下后哨泥石流

泥石流

120°59′22″

37°15′41″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12人,威胁财产约24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栖霞市人民政府

19

海阳市

朱吴镇九岭夼至丁家夼村泥石流

泥石流

121°07′57″

36°52′23″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10人,威胁财产约8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

海阳市

二十里店镇南姜格庄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崩塌

121°02′11″

36°46′30″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12人,威胁财产约35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海阳市人民政府

21

海阳市

二十里店镇西马格庄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崩塌

121°05′38″

36°47′24″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10人,威胁财产约3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海阳市人民政府

22

龙口市

石良镇竹园村东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

120°44′23″

37°34′08″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2人,威胁财产约1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龙口市人民政府

23

招远市

玲珑镇台上村—大蒋家村一带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

120°30′29″

37°27′28″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为流动人口。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招远市人民政府

24

招远市

阜山镇九曲村一带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

120°31′56″

37°27′56″

人为因素

威胁人口为流动人口。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招远市人民政府

25

莱州市

驿道镇夫子石村西北崩塌隐患点

崩塌

120°16′16″

37°12′45″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9人,威胁财产约1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莱州市人民政府

26

莱州市

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西北崩塌

崩塌

119°56′49″

37°24′30″

自然因素

威胁人口9人,威胁财产约200万元。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莱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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