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

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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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州华润燃气居民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莱州华润燃气为了规范行为,便于操作,确保燃气客户的用气安全,确保作业人员作业现场中的操作安全,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莱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管道燃气居民客户的通气点火管理,规定了实施通气点火的条件、操作程序。

实施通气点火必须遵守管理部门无责任过失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二条 一般规定

(一)通气前安全检查要求

1.通气前的安全检查必须到位,包含用户室内的装修情况是否对燃气管道有影响、燃气管道的距离及燃气设施的种类等,并将情况记录在《客户安装通气记录表》,如发现不合格的用户不能给予通气,并对不合格的用户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

2.认真填写《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客户安装通气记录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有效。

(二)不予通气规定

1.立管试压不合格,不予立管通气;

2.用户未签定《居民供用气合同》,未领取安全宣传资料(如用户用气须知)的不予通气;

3.存在私自更改燃气设施所在房间、燃气设施完全密封、燃气设施房间住人等情况的,不予通气;

4.存在私拆私接燃气管道、缺表后管卡、私自暗埋燃气管道、燃气表包封等,不予通气;

5.对于开放式厨房、燃气具不合格的、未使用合格的长寿命软管的,试压不合格,不予通气;

6.同一室内有煤气罐、大锅、土暖炉等,不予通气;

7、对于燃气具连接管超出2米、灶具与燃气设施水平距离不足30cm,不予通气;

8.对于用户私改,须上报客服部,暂停通气,后期经整改测试没有问题方可通气;

9.通气前,使用验电笔对燃气管道进行电压测试,测试管道带电则不予通气。

(三)气密性测试规定

通气人员对通气立管、各户支管进行试压(试压流程见《通气前的气密性测试》),在试压合格后方可通气,如发现气密性检测不合格时,要当场查漏,能维修的当场维修,不能维修的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反馈到客服部,以便交接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给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条 通气人员服务规范

1.提前预约用户上门工作时间。

2.敲门以一次3-4下为宜,每次相隔5-6秒;按门铃为每次一下,每相隔10秒为宜。

3.客户开门后,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出示工作证,得到客户的允许后进门。

4.进入客户家中时,主动穿好鞋套。

5.遇客户不在家时,应联系用户延时服务或另约时间。用户短时间耽搁未到家的可予以等候。

6.客户开门后,先应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出示工作证:“您好,我是莱州华润燃气的工作人员×××,上门为您……”得到用户充许后方能进用户家。

7.工具包和工具器材必须放在自备的蓝色尼龙垫布上。

8.通气前进行首次安检,并将首次安检及通气情况录入易作业系统。

9.《用户安装通气记录表》、《居民用户首次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所有资料必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10.填写《用户安装通气记录表》、《居民用户首次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隐患整改通知书》各项内容时必须填写完整,楼号、单元号、房号要填写正确,将首次安检及通气情况录入易作业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如未装修或暂时不用的必须拆除表前阀手柄或关闭锁闭阀,且备注栏中必须注明。

11.《用户安装通气记录表》由户主本人签名(房产证上的姓名)。如代签必须先写代签人名再写房产证上户主的姓名。

12.必须严格按照气密性测试指导书进行压力测试。

13.通气完毕后清理好现场。

第四条 通气前的气密性测试指导书

(一)调压箱后到立管阀前的压力测试:

1.在整栋楼开调压箱后还未通气前进行试压。

2.打开中压阀、使低压阀通气。

3.关闭中压阀、低压阀,放出中压气,对低压气保压,进行测试。

4..对立管阀进行内漏和盘根泄漏的检测,关闭立管球阀,将立管球阀后气体排除,在一楼用户家中灶前阀处插上压力计,看是否有压力差(20帕),大于的话说明内漏。盘根处用肥皂水进行检测。

(二)立管通气前的压力测试:

1.单户通气前需要对整根立管进行打压,检测到丝口、表前阀盘根是否有漏点。

注意:打压时压力不低于5000帕,测试时间15分钟上,无压降为测试合格。

2.检测合格后,立管阀打开,在顶楼用户家中进行置换,将管道内混合气体排到室外,然后再进行每户的通气。对于暂不使用的用户关闭锁闭阀,普通球阀的用户关闭表前阀后拆除阀门手柄。

(三)单户通气的压力测试:

灶前阀插上压力计,打开表前阀,进气后关闭表前阀,对表后管、灶前阀盘根进行气密性检测,检测合格后用肥皂水对表前阀盘根进行检漏,检测合格后,表前阀关闭,灶前阀打开,放掉气体,插上压力计检测表前阀是否内漏,检测合格后将表前阀打开,灶前阀关闭拔下压力计,放掉气体,然后插上压力计检测灶前阀是否内漏。

(四)通气时的注意事项:

1.通气前一定要检查立管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2.冬天通气时天气影响打压,可用白酒或玻璃水代替压力计里的水。

3.通气时发现漏气要及时维修处理,现场不能维修的及时上报处理。

第五条 用户安全用气规定

(一)安全使用常识

1.使用燃气时,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以防溢水扑灭火焰而造成漏气,引发事故。

2.停用气(或意外突然停气)时,必须关闭燃气器具阀门和灶前阀,做到人离、火灭、阀关。

3.连接燃气具的软管应采用合格的不锈钢波纹管,不锈钢波纹管使用年限为8年。

(二)燃气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1.燃气用户应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严禁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2.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自行拆除、安装、改装管道燃气计量器具和设施;禁止自行安装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采暖炉和热水器等设备。

3.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不得堆放杂物、住人,禁止与煤炉、其它气源同室使用,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或检漏仪)。

4.严禁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使用。

5.燃气用户应积极协助燃气公司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抢修工作。

6.严禁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紧急处理程序

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一切电器开关,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严禁动用明火,并及时到室外拨打莱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4小时客服电话:0535-95777或110(严禁使用该室内电话)。

 

莱州华润燃气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工商业客户的通气管理,明确通气的程序和资料的整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通气计划的下达

(一)下达通气计划

市场开发部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在客户档案手续齐全后提前二个工作日对客户服务部下达《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并附相应《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工商户)》

(二)《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内容如下:

1.客户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用气性质、通气时间;

2燃气种类、用气价格、结算周期及气费押金缴纳情况;

3.是否为新增客户;

4用气设备种类及数量;

5.流量计(计量仪表)数量、生产厂家及型号;

6.电磁阀、报警器品牌、型号和数量;

7.是否需要开启调压器、阀门;

8.用气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 通气条件及准备工作

1.客户服务部接市场开发部通气通知后,通气人员根据流量计表型准备相应的流量计润滑油及注油工具,并准备好《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工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及《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2.确定通气时间后,市场开发部提前二天通知运行管理部,做好管线交接等通气前的准备工作。

3.确定通气时间后,市场开发部提前二天通知客户服务部,公司相关通气人员做好通气前的准备工作。

4.通气前,流量计、调压箱、电磁阀及报警器必须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5.如遇客户特殊要求提前通气,由市场开发部重新下达通气通知后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提前通气准备工作。

第四条 现场通气程序

1.进行管道气密性测试

为确保安全供气,通气前须进行管道气密性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由客户服务部和运行管理部负责。

2.客户服务部负责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客户服务部通气人员按照《工商客户安全检查工作单》的内容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1检查用气设备、流量计等相关情况是否与《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内容相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2.2是否包装户内燃气设施;

2.3燃气管道托卡有无缺损;

2.4是否存在私改、私接燃气设施;

2.5燃气具是否与气源匹配;

2.6报警器是否安装并接通电源等;

2.7安检完毕后,应将检查情况在《工商客户安全检查工作单》中注明,并注明隐患事项及整改要求,经客户签字确认。

3.燃气设施检查合格后,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对流量计注油,进行流量计运行前的首次注油保养工作。

4.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对现场流量计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5.运管部负责开启户外中低压阀门,做好室外管道的天然气置换工作。

6.客户服务部人员开启流量计前阀门,进行户内管道的天然气置换。置换合格后,予以通气。通气后,要注意观察表具的运行是否正常,并与用气单位共同确认计量仪表指针数并签字认可。

7.安全宣传

客户服务部通气人员负责向客户单位指定的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用气常识、操作程序、应急处理程序等知识培训,张贴《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须知》。

8.客户服务部人员按规定详细填写《工商客户通气工作单》,并由用气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 如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通气

1.流量计、调压箱、电磁阀及报警器未安装好的,不予通气。

2.室内燃气设施有漏气现象的,不予通气。

3.燃气设备与燃气种类不相符的,不予通气。

4.有搭挂、私接私改、多气源同室使用及燃气设施被人为破坏等现象的,不予通气。

5.燃气设备数量型号、流量计型号等与《(工商)客户通气通知》内容不相符的,不予通气。

6.气密性测试不合格的,不予通气。

7.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

第六条 首次未予通气的处理方案

1.对不予通气的用户,须由客户服务部告知市场开发部,并由市场开发部协调工程部进行整改且无法现场完成的,工程部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客户服务部,整改完毕后客户服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确定二次通气时间。

2.因客户原因现场无法整改的,待条件具备后,客户联系工程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客户服务部,整改完毕后客户服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确定二次通气时间。

3.对不予通气情况中,须由客户单位进行整改且无法现场完成的,客户单位整改完毕后与客户服务部联系,客户服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确定二次通气时间。


莱州华润燃气二次挂表、改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二次挂表、采暖炉和热水器报装、户内改装等业务。

第二条 派工单的下达

1.客服大厅负责接受客户二次挂表和采暖炉、热水器报装业务。客户填写书面申请后,客服人员负责填写派工台账,当日内完成;

2.客服大厅负责接受客户户内改装业务。客户来电或到客服大厅申请,客服人员负责落实客户改装的大体要求、位置(注明表前管改装、表后管改装、费用自理);

3.通气过程发现存在私接采暖炉和热水器情况的,经客户服务部安装通气人员查看现场符合安装条件的,通知客户到客服大厅办理安装手续,客服人员下达派工单;

4.通气过程中发现户内燃气管道存在私改、私接情况的,经客户服务部安装通气人员查看现场符合安装条件的,通知客户到客户大厅办理手续,客服人员下达派工单。

第三条 二次挂表的实施及要求

1.安装人员接到二次挂表派工单后,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安装。不符合安装条件但可以整改的,安装人员现场告知用户整改内容,待客户整改完毕再联系安装人员上门安装。

2.表具安装完毕后,由客户服务部现场管理员进行抽查验收,严禁明火查漏,用U型压力计进行检测,检测压力不低于5000Pa,测试时间15分钟,压力不降即为合格,如压力下降应查找漏气点,排除后再行试压,直至测试合格。

3.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现场填写《室内燃气设施安装派工单》,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安装收费的规定

1.采暖炉和热水器的安装费,由客服人员收取费用,超出规定的收费由安装人员现场收取。

2.户内改装业务,客服人员应提前告知客户到客服大厅交费,安装完毕后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超出规定的收费由安装人员现场收取。

3.二次挂表业务,安装完毕后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超出规定的收费由安装人员现场收取。

第五条 二次挂表、安装采暖炉和热水器完毕后的转办及回访

1.二次挂表、采暖炉和热水器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将安装单于次日交接给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将安装信息录入到客户服务系统中。

2.客服热线按照10%比例抽取客户进行电话回访。

第六条 优质服务

1.安装人员必须带齐必备的工具及相关维修配件等,并核对清楚用户需要的安装项目后,再严格按公司服务规范进行安装。

2.安装人员应积极向客户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

 

莱州华润燃气居民客户安检服务作业规定

莱州华润燃气为保障客户安全用气,规范入户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居民客户安检

1.由安检员在对居民客户入户安检时进行;

2.安检每年进行一次;

3.安检员入户安检衣着必须保持干净整齐,并戴工作证;

4.规范服务用语,待客户许可后方可入户;

5.入户后应首先将检查内容及项目向客户解释清楚,从室内引入管三通开始逐一进行检查,同时发放安全用气材料;

6.认真填写安检档案,安检完毕后要请客户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上签字确认;

7.安检时如发现户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上注明隐患内容,并经客户签字确认,告知客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消除隐患;发现客户燃气设施有漏气情况,应立即拨打公司燃气报警电话,同时现场注意通风,杜绝明火,做好现场的监护工作,根据漏气情况严重的,需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离开。

8.安检完毕后,要礼貌的与客户告别。

第二条 安检人员操作规定

(一)安检前的准备工作

1.安检员清楚当天的安检区域,备好《安全用气明白纸》、《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等资料及安检设备;

2.提前一天张贴《入户安全检查通知》,注明安检的具体时间。

(二)安检实施

1.安检员衣着保持干净整齐,并佩带工作证(胸卡),入户时轻轻敲门或按门铃,敲门以一次3~4下为宜,按门铃为每次一下,每次相隔10秒为宜。

2.上门如遇客户不在时,应填写“到访不遇”以示通知。

客户开门后,先向客户问好表明身份(展示胸卡)和示意,得到客户允许后方可进门。

3.按照《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安全检查。同时给客户发放《安全用气明白纸》。安检完毕后,请客户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客户签名处签字确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中注明隐患事项及整改要求,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按照要求,将安检结果和隐患信息录入安检系统。

第三条 客户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的处理措施

1.安检员发现客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漏气情况时,应立即拨打公司抢险维修电话,通知维修人员跟进。同时现场注意通风,杜绝明火,做好现场的监护工作,如情况严重时,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离开。

2.对发现客户的其他安全隐患,应按照《安全隐患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督促整改。用户配合整改的,应做好记录,通知相关人员跟进处理。

3.安检员将隐患内容登记台帐,高风险隐患报安检班长。经多次处理,客户不配合,拒绝处理、整改的高风险安全隐患,每月30日汇总报安全技术部处理。

第四条 安检的统计与上报

1.入户安全检查按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民用户每年至少一次。

2.每月26号,安检班长负责从易作业安检系统统计安检数据,上报。

3.安检班长负责组织对安检员作进行审查(电话回访、再访核查、系统抽查等);

4.安检资料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第五条 安全检查告知单的填写要求及标准

(一)安检填写要求

1.《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每本封面应准确填写安检区域、户数等信息。

2.《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要保持完整,不得撕毁,粘贴,填写应字体工整,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无空项,不得潦草、涂改,不得用铅笔书写。

3.客户签字应在准确位置,租住户应注明租赁关系,对拒签用户应注明“拒签”及拒签原因,不会写字的应在客户签名处按手印,并由安检员注明姓名。

4.已安检过的客户如发现有新的违章现象时,可进行二次安检,按要求填写新的《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

5.安全检查项目全部填写完毕后,由客户及安检员对安全检查结果和告知内容签字确认。

6.安全检查完毕后应将安全检查告知单第二联交于客户。

7.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客户,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督促整改。督促整改时应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备注栏中注明时间及整改要求。原检查内容不得划掉或涂改。

(二)安检填写标准

1.检查项目的填写标准:对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对应的“是□”或“否□”打“√”。

备注:如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检内容未包括的情况,应在其他处注明隐患内容。

2.安全用气告知的填写标准: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以上问题,需在相应的安全告知项上打“√”注明,并要求客户按对应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莱州华润燃气工商客户安检服务作业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保障客户安全用气,规范工商客户入户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责

安检员根据安检计划,按照《工商客户安检操作规程》的要求入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客户整改隐患。

第三条 检查内容

以入户穿墙管为界,穿墙管(含穿墙部分)之后的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计量仪表不论位置,均在对客户的安检范围内);

第四条 实施程序

1.工商客户班长制定月度及年度安检计划,并将安检计划上报客户服务部经理审核;

2.安检员根据安检计划,确定当天的安检区域,备好《安全用气明白纸》、《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等资料及检漏仪,安检时要联系用气单位安全员一同进行;

3.按照《工商客户安检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检漏仪对安检范围内的管道(包括阀门)、连接软管、燃气表(流量计)、燃气灶(燃气设备)、燃气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

4.认真填写安检记录,并发放安全用气材料,安检完毕后要请客户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上签字确认;

5.在燃气设施附近张贴“安全警示贴”,张贴安检标贴;

6.安检时如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上注明隐患内容,并向客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签字确认,告知客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整改,消除隐患。

第五条 隐患整改

1. 安检时如发现户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在《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上注明隐患内容并经用户签字确认,告知客户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2.对于现场能够处理的隐患,如软管老化、无管卡、热辐射、物品及电线搭挂等隐患由安检员现场整改。

3.对于现场发现的风险较大的隐患,安检员应立即拨打公司燃气报警电话,通知维修人员跟进处理。同时现场注意通风,杜绝明火,做好现场的监护工作,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离开。

4.对于尚未整改的隐患,应按照《户内燃气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督促整改。

5.对于无法整改的高风险隐患,上报安全技术部处理。

第六条 对工商客户的要求

1.要求并协助工商客户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2.督促工商客户与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协议,按《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规定,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的功能、运行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每年进行标定、校准。

3.要求工商客户落实燃气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燃气安全管理,配合进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4.要求工商客户配备检漏仪等巡检设备、建立巡检记录并妥善存档。

第七条 档案管理

1.每月 25 日将装订成册的《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存根联放入档案柜封存。

2.安检资料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第八条 监督检查

1. 客户服务部对安检员作进行核查,核实安检员工作质量,对发现的问题纳入当月的绩效考核。

2.安全技术部不定期对安检员的安检工作进行回访稽查,检查安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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